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 台州  正文

“作弊入刑”后台州市查获全省首例人事考试替考案件
2018-09-20 10:25:29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柳祥宝

  担心通不过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找来外甥女替考,结果双双被抓,面临刑事处罚。这尴尬的事情就发生在椒江一考点。9月19日,记者从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了解到,这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后,我市查获的全省首例人事考试替考入刑案件。

  9月16日上午,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即将开始,各个考点的考生陆续进场。在椒江一考点,一考场的监考老师在核对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的时候,迟疑不决。

  “当时,监考老师发现一名女性考生与其身份证上的照片不符,将情况反映给了考务办工作人员。”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主任缪准说,当工作人员赶到考场时,该考生已经离开教室。

  考生的异常举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怀疑。他们调取了考场监控视频,发现该考生已经离开考点,不知所踪。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工作人员发现该考生年龄与准考证上的年龄存在较大差异,判断考生很可能是因为替考害怕被发现而离开考场。同时,还发现该名考生已经参加9月15日下午的考试。

  “了解情况后,我们通过轨迹数据信息,查到考生住在台州椒江大酒店。”椒江公安分局海门派出所民警王一昕说,他们马上联系考试办工作人员迅速出动,成功抓获该考生。

  让民警意外的是,客房内还有一名同住女生。经检验身份,正是实际要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本人。最初,两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企图蒙混过关。当考试办工作人员出示考场视频监控录像后,两人终于交代了替考的犯罪事实。

  原来,两人亲戚关系。替考人姓杨,是一名建造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实际考生姓刘,是杨某的舅妈。据刘某交代,由于在家照顾小孩,没时间看书,一直担心无法通过考试。刚好她的外甥女杨某读的是建造专业,也一直在准备建造师资格考试,便让杨某替她考试。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人事考试是评估人才职业水平的重要方法,替考作弊行为严重破坏了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这也是‘作弊入刑’后,全省首例人事考试替考入刑案件。”缪准说,两人的行为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给今后的升学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标签: 考试;人事考试;替考;考生;考点;椒江;刑法修正案;全省首例;师资
编辑: 贾晓雯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