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至14日,全国“湾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会议解读了《关于开展“湾长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了第一批“湾长制”试点工作的经验成绩,广泛听取了“湾长制”制度建设和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下一步“湾长制”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副省长高兴夫致辞,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书贤参加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陈奕君、张晓强、吴海平、郑敏强参加会议。
高兴夫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湾(滩)长制”试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浙江省“湾(滩)长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综合管控、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海洋灾害风险和加强违法行为监管等五大任务清单,出台了一系列基础制度和配套举措,确保了“湾(滩)长制” 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高兴夫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政浙江期间提出的“五大”海洋观为基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把“湾(滩)长制”试点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四大”“两强”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着力发挥好“湾(滩)长制”统筹产业布局规划、统筹环境污染治理、统筹生态修复建设、统筹海洋灾害防御、统筹责任体系落实的作用,为高质量建成“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美丽海洋作出更大贡献。
孙书贤在讲话中指出,“湾长制”是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治海、管海、护海主体责任的关键抓手,是满足沿海地区人民群众亲海、拥海、爱海美好生活需求的有效办法,是打好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的有力武器,有利于集中优势力量大干实干巧干,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湾长制”试点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贡献海洋力量。今年是“湾长制”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深化之年,我们要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发挥好试点工作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推动“湾长制”建设不断积累新经验、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要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推动“湾长制”试点工作串点成线、连线成面;要加大政策制度创新力度,尽快补上制度建设的短板和漏项;要形成制度建设模式,尽快形成在全国全面建立实施“湾长制”的意见和配套制度标准体系。
会议期间,举行了“湾长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张晓强在会上介绍了我市“湾(滩)长制”工作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还现场考察了温岭市石塘镇“湾(滩)长”制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