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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全面推行“湾(滩)长制” 创新海洋综合管理机制
2018-01-26 08:56:02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朱小兵

  1月19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台州市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已在日前出炉。根据该方案,至2020年,我市将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作有序、运行高效的湾(滩)长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管理保护能力;打击滩涂非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长效管控局面基本形成,无照船厂(点)、涉渔“三无”船舶绝迹,沿海主要滩涂、浅海等区域地笼网、串网全面清理;陆源入海排污口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湾区海域水质状况稳中趋好;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 42%,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78%,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 70 公里以上,海洋保护区占所辖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11%,生态红线面积占所辖海域面积比例30%以上,海湾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基本实现湾区“水清、岸绿、滩净、岛秀、物丰”的治理目标。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不断提升了海洋生态保护水平。特别是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部署探索实施湾(滩)长制后,我市全面探索,确立了“以湾统滩、以滩联湾、三湾联动、湾滩一体”的总体思路,形成了一体化布局、立体化管控、差别化治理、科技化支撑、机制化保障的“五化”工作格局。

  目前,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湾(滩)长制”工作办公室,明确市级湾长5人,县级湾长7人,县级滩长15人,镇级滩长86人,村级滩长346人,全市湾(滩)长实现全域覆盖,四级湾(滩)组织架构基本形成。近年来,全市538个海滩均实行常态化巡查和信息化管控,全市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水平提质扩面。全市共完成岸线修复35公里,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42.8%,为全省最高。

  “台州是海洋大市、湾区大市,全面实施湾(滩)长制,契合海洋强国和‘5211’海洋强省行动的战略方向,是提升海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潘崇敏介绍,“湾(滩)长制”实施空间范围为台州湾、三门湾、乐清湾的湾区陆海空间,并覆盖全域海滩,原则上向海一侧扩展至地方海域管理边界,向陆一侧扩展至沿海县级行政管理陆域边界。

  “我们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提升海湾海滩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目标,压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海陆统筹、 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全域共治’的湾区治理新模式,为切实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潘崇敏说。


标签: 台州;岸线;海洋;管控;海域面积;渔业局;滩涂;治理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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