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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去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数量较2016年明显增加
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18.56万元
2018-01-11 10:57:33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郑红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7年度我市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出炉。去年,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通过现场接待、热线电话、网上投诉、来信等方式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5131件,其中有记录咨询6306件,占受理总量的25%,投诉12947件,占受理总量的52%,举报5878件,占受理总量的23%。

  与2016年相比,除消费者咨询数量略有下降外,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数量有明显的增加,消费者投诉受理数同比增加28.4%,举报受理数同比增加36.1%。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均依法予以处理,投诉处理率、举报核查率均为100%。在处理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18.56万元。

  去年,全市各级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1294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0693件,同比增加1.95%,占投诉总量的82.59%。服务类投诉2254件,同比减少49.9%,占投诉总量的17.41%。

  受理的10693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依次为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和食品类。受理的2254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电信服务类。

  近年来,随着网络消费的迅猛发展,网络也成为消费侵权案件多发领域。去年,涉及网络消费的投诉4609件,占总消费投诉量的35.6%,较2016年同期上升了64.12%,升幅明显。

  网络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网购商品和外卖点餐、团购、拼团等网络消费服务上。投诉的商品种类方面,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汽车用品和食品三方面。外卖点餐方面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一些食品存在变质、发霉等食品安全问题和送餐不及时,漏送或者送错、食物撒漏等送餐服务问题。团购、拼团方面投诉,主要问题有发货商品以次充好、一些限制性的条款在参团时并未事先告知、商家在节假日拒绝团购券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要索要并保存好发票等相关交易凭证,以便能及时有效维权。如发生消费者纠纷的,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未果的,可以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投诉。网络交易的还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标签: 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消费;咨询;市场监管部门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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