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上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围绕“两统一、六方面”的定位和职责,打破过去单一的土地、矿产、测绘、林业等各自为政的观念和模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利用的理念,自觉将“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念好“盘、垦、治、管”四字诀,努力形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相协调的新格局。
再开发“盘”活
深化节约集约用地
以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新起点,上虞区紧密结合“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在全区推广节地举措,提升节地惜地意识。对于批而未供土地,采取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的方式消化利用。对于供而未动土地,采取督促开工一批、异地置换一批、有效盘活一批、批准延期一批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闲置废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等存量建设用地,以“提升利用效率”“拆后土地利用”“遗留问题处置”等为重点,着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同时,通过建立完善“增存挂钩”“先缴费后报批”等制度,上虞区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提升存量资源在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民生等领域中的利用比例,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今年全区已盘活存量土地301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72亩,低效土地再开发154亩。
守红线复“垦”
强化生态源头保护
上虞区建立以“田长制”为核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工作。通过实施农田提质改造、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措施,该区充分挖掘宜耕后备资源潜力,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高标准构建管控与激励并举的“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格局。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现场会议精神,结合全区土地整治潜力和新农村建设,上虞区启动实施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18年,确定了丰惠镇后山村、东关街道马山村等3村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作为省级试点项目。截至2019年3月底,实际完成垦造耕地185亩,建设用地复垦3亩;已经批准立项正在实施建设用地复垦3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551亩,实施了一批农村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村级物业建设、村庄道路美化亮化工程,整治成效已初步显现。今年,上虞区将继续启动实施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全面提升土地整治项目类别奖补标准,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在规划用地空间、用地指标上的倾斜支持力度,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资金和指标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高质量“治”理
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上虞区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将矿山林业生态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实施矿山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落实“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治理思路,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三年行动,充分挖掘和利用废弃矿地资源,将矿山治理和建设用地、矿山治理和矿地景观再造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区废弃矿山省定治理目标任务21处,其中完工4处,绿色矿山名录库入库率达100%,新增可利用宕底面积约1100亩。同时,上虞区科学合理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积极创建省市级森林城镇,有效推进“一村万树”、海塘沿海防护林建设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促使城镇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今年全区计划完成平原绿化1000亩、美丽林相建设300亩,创建省市级森林城镇3个。
亮利剑“管”控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做好源头保护管控的同时,上虞区坚持标本兼治,结合“三改一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落实林区警长制,持续加大矿山执法力度,保持对涉林涉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仅2018年,开展巡查1087次,扣押挖掘机42台,依法立案31起,收缴罚没款41.72万元,移送扫黑除恶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线索4起,刑事立案3起,刑事拘留4人,取得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同时,利用巡查App软件、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巡查管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从源头上严打严控,让违法行为无立锥之地。
巡查执法。
上虞区2017年丰惠镇后山村全域整治项目(土地开发项目)。
上虞区丰惠镇骆氏安发废弃矿山整治项目。
图片由上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供稿
今年以来,上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围绕“两统一、六方面”的定位和职责,打破过去单一的土地、矿产、测绘、林业等各自为政的观念和模式,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利用的理念,自觉将“保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念好“盘、垦、治、管”四字诀,努力形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相协调的新格局。
再开发“盘”活
深化节约集约用地
以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为新起点,上虞区紧密结合“四未一低”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在全区推广节地举措,提升节地惜地意识。对于批而未供土地,采取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的方式消化利用。对于供而未动土地,采取督促开工一批、异地置换一批、有效盘活一批、批准延期一批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闲置废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等存量建设用地,以“提升利用效率”“拆后土地利用”“遗留问题处置”等为重点,着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同时,通过建立完善“增存挂钩”“先缴费后报批”等制度,上虞区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提升存量资源在城市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民生等领域中的利用比例,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今年全区已盘活存量土地301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72亩,低效土地再开发154亩。
守红线复“垦”
强化生态源头保护
上虞区建立以“田长制”为核心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工作。通过实施农田提质改造、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措施,该区充分挖掘宜耕后备资源潜力,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高标准构建管控与激励并举的“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格局。去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现场会议精神,结合全区土地整治潜力和新农村建设,上虞区启动实施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18年,确定了丰惠镇后山村、东关街道马山村等3村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作为省级试点项目。截至2019年3月底,实际完成垦造耕地185亩,建设用地复垦3亩;已经批准立项正在实施建设用地复垦38亩、高标准农田建设551亩,实施了一批农村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村级物业建设、村庄道路美化亮化工程,整治成效已初步显现。今年,上虞区将继续启动实施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全面提升土地整治项目类别奖补标准,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在规划用地空间、用地指标上的倾斜支持力度,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资金和指标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高质量“治”理
打造绿色生态屏障
上虞区始终秉承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将矿山林业生态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实施矿山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落实“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景则景”治理思路,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三年行动,充分挖掘和利用废弃矿地资源,将矿山治理和建设用地、矿山治理和矿地景观再造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区废弃矿山省定治理目标任务21处,其中完工4处,绿色矿山名录库入库率达100%,新增可利用宕底面积约1100亩。同时,上虞区科学合理规划,组织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积极创建省市级森林城镇,有效推进“一村万树”、海塘沿海防护林建设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促使城镇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今年全区计划完成平原绿化1000亩、美丽林相建设300亩,创建省市级森林城镇3个。
亮利剑“管”控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做好源头保护管控的同时,上虞区坚持标本兼治,结合“三改一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落实林区警长制,持续加大矿山执法力度,保持对涉林涉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仅2018年,开展巡查1087次,扣押挖掘机42台,依法立案31起,收缴罚没款41.72万元,移送扫黑除恶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线索4起,刑事立案3起,刑事拘留4人,取得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同时,利用巡查App软件、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巡查管制,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从源头上严打严控,让违法行为无立锥之地。
巡查执法。
上虞区2017年丰惠镇后山村全域整治项目(土地开发项目)。
上虞区丰惠镇骆氏安发废弃矿山整治项目。
图片由上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