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绍兴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以及一年多来绍兴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绍兴市各级部门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通过排摸、来信来访、来电、其他单位传递等方式,共梳理汇总涉黑涉恶线索2158条,其中,公安机关摸排1546条,群众举报392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传递220条。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对十类涉黑涉恶案件立案240起,对1167名十类黑恶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往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侦办5起,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一般恶势力团伙6个。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起,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89个(其中6个往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侦办),对4792名十类黑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2.42亿元,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法院惩处方面,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6件319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4件4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4件21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8件56人。一审审结13件106人,正在审理33件213人。在一审审结的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判处罚金252.5万余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受到了沉重打击,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在已判处的黑恶势力犯罪成员中,既有劣迹斑斑的社会闲散人员,也有农村基层的党员干部,他们不仅在征地、拆迁、采矿、林业、渔业等领域强取豪夺,还通过竞选村官、贿赂、恐吓等手段把持基层事务,扰乱地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黑恶势力依法从重判处主刑的同时,会综合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等刑事手段,确保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相联动,彻底摧毁黑恶组织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回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
下一步,绍兴市各级政法机关将健全“打伞破网”机制,同步推进扫黑除恶和深挖彻查工作,法院将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机关畅通相互之间的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各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依法严厉打击涉众涉网、涉枪涉爆、“食药环”、黄赌毒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相结合,促进防范化解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各种风险。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绍兴市扫黑办:
0575-88269600(工作时间)
绍兴市公安局:
110、0575-88582218(24小时值守)
绍兴市纪委监委:
12388(工作时间)
昨日上午,绍兴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以及一年多来绍兴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绍兴市各级部门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二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通过排摸、来信来访、来电、其他单位传递等方式,共梳理汇总涉黑涉恶线索2158条,其中,公安机关摸排1546条,群众举报392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传递220条。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对十类涉黑涉恶案件立案240起,对1167名十类黑恶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往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侦办5起,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一般恶势力团伙6个。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起,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89个(其中6个往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侦办),对4792名十类黑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2.42亿元,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法院惩处方面,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6件319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4件4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4件21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8件56人。一审审结13件106人,正在审理33件213人。在一审审结的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判处罚金252.5万余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受到了沉重打击,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在已判处的黑恶势力犯罪成员中,既有劣迹斑斑的社会闲散人员,也有农村基层的党员干部,他们不仅在征地、拆迁、采矿、林业、渔业等领域强取豪夺,还通过竞选村官、贿赂、恐吓等手段把持基层事务,扰乱地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黑恶势力依法从重判处主刑的同时,会综合运用财产刑、追缴、没收等刑事手段,确保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相联动,彻底摧毁黑恶组织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回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
下一步,绍兴市各级政法机关将健全“打伞破网”机制,同步推进扫黑除恶和深挖彻查工作,法院将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机关畅通相互之间的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各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依法严厉打击涉众涉网、涉枪涉爆、“食药环”、黄赌毒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相结合,促进防范化解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各种风险。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绍兴市扫黑办:
0575-88269600(工作时间)
绍兴市公安局:
110、0575-88582218(24小时值守)
绍兴市纪委监委:
12388(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