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绍兴市推出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后,日前,绍兴市医保改革再推新政——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需要提醒的是,此项政策有个前提条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需在4000元以上。
根据日前市人社局出台的《关于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通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或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要遵循一定原则,不能乱买。“一方面要兼顾少儿、老人等特殊人群,另一方面要保障恶性肿瘤为主,兼顾其他重大疾病,同时也要和医保及大病保险功能互补。”该负责人说。
目前,已有39款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纳入绍兴市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记者发现,这些保险产品覆盖群体较广,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家庭保险等,保障的疾病范围含白血病、女性妊娠疾病、恶性肿瘤等。其中16款已推出,险种期限大部分为1年期,投保年龄区间最长为0~65岁。今后,保险产品将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更新。
那么,市民如何购买?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超过4000元的市民,只需持卡和有关证件,到规定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柜面,挑选合适的保险产品即可购买,手续简单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