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和汽车发生事故,往往是汽车车主赔钱。可唐先生开着汽车“撞”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不仅没赔对方钱,经法院调解还从对方那里获赔2500元汽车修理费。
今年,3月22日傍晚7点左右,柯桥的唐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在路过滨海工业区兴滨路与北七路交叉路口时,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冲了上来,两车随即相撞,电动车和车上载着的两人都倒在了地上。好在两人没有受伤,但唐先生的车前面的保险杠、大灯支架都被撞坏了。
唐先生立刻报警,处理事故的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后,认为电动车车主周先生闯红灯,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需赔偿小车车主汽车修理费。
周先生大吃一惊,自己的电动车被撞坏了,凭什么要他赔钱?经过交警协调,周先生承认自己闯红灯在先,但最多只肯赔偿500元。为了不影响现场交通,唐先生只得先拿了这500元,将车子开去4S店修理。唐先生的汽车维修花了3000元,但车子修好后周先生已回云南老家,一时联系不上,剩余的2500元没了着落。无奈之下,他将周先生告上法庭。
6月14日,柯桥区人民法院齐贤法庭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在云南,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通过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双方通过手机面对面沟通后,各自退让一步,唐先生答应将剩余的2500元减到2000元,周先生在本月月底前将钱付清。
交警提醒,不少电动车骑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不仅仅威胁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还可能造成财产损失。请大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