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普通的射钉枪,经过改装,成了可以用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日前,经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丁某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7年9月,丁某某从网上购买了一把射钉枪,用于建筑装修。他偶然得知该枪可以进行改装,于是,丁某某便从网上购买了相关配件材料,并按教程擅自组装、加工,改装制作出一把能以火药为动力击发的射钉枪,准备用作打猎工具,随后又将射钉枪藏于租房内,同年10月,该射钉枪被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民警查获。经鉴定,该射钉枪系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射钉枪作为装修领域应用广泛的一种工具,在未作改装前可以安全使用。但若擅自改装,改变了它的属性,即使私藏在家不投入使用,也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