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2018年立法计划交办会,对今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今年我市立法计划共安排各类项目10件。初次审议项目为《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管理规定》两件,预备和调研项目有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鉴湖水系保护、电梯安全管理、黄酒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汤浦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消防安全管理等8件。根据年度立法计划,我市2018年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审议完成两部地方性法规,完成四部法规的起草,启动其余四部法规的调研工作。
会议指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来之不易,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需要,是贯彻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提升政府治理水平的需要,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强调,要注重立法质量,在针对性上下功夫,坚持依法立法,提升专业水平,制定务实、管用、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要积极主动,环环相扣,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倒排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要重视立法制度建设,实施好立法项目库,扎实做好法规实施工作,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真正使绍兴地方立法工作发挥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