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省府办发布《关于2016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浙委办发〔2017〕102号),全省4个市、22个县(市、区)成为2016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绍兴市以及诸暨市、新昌县均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后作出“建设创新型城市”、补齐科技创新“第一短板”、实施“四创两化”等战略部署,区域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各项科技指标保持全省前列。绍兴不仅率先在全省实现区县市高新区全覆盖,园区总量居全省第一,还率先在市级层面组建“绍兴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统筹协调机制。
科技研发投入占比不断提升,2017年预计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126亿元,占GDP比重首次超全省平均水平;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2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115家,均创历史新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6.1%,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