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审结破产案件67件 盘活资产近24.01亿
企业破产审判的 “江山样本”
2019-08-01 08:42:04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周志昂

  7月12日,在装修施工完毕半年多后,江山市民张先生一家搬进了位于江山市区“国鑫·七星亚龙湾”小区(下文简称“亚龙湾小区”)的新家。当晚,他约来几位亲朋好友,高高兴兴地在新家摆了一桌乔迁宴。

  “真的是要感谢法院和政府这几年对我们的帮助!”张先生说,要是放在3年前,他们这些业主不仅不知道自己的新房何时能交付,连浙江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鑫公司”)搞的这个亚龙湾小区三期项目能否继续施工都不清楚,每天都在担心自己的买房钱会打了水漂……

  全力保障停工小区购房人住进新房

  7月12日,江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展示破产审判江山样本,全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2018年江山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公布了企业破产审判十大案例。这其中,就对国鑫公司破产清算案及亚龙湾小区三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

  国鑫公司成立于2002年,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注册资本2.3亿元。2010年11月,该公司以11.75亿元拍得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白渡路北侧的一处地块,用于开发建设亚龙湾小区。

  亚龙湾小区项目由43幢多层、高层住宅楼组成,总户数近2200户,总建筑面积近43万平方米,当年为江山市最大的房地产项目。

  但该项目一期、二期建成交付后,在三期施工期间,国鑫公司发生了资金危机及建设工程停工、已售房屋逾期交付等问题。

  2016年3月,亚龙湾小区项目停工。2016年6月,国鑫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16年7月,江山法院裁定受理国鑫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当年11月宣告国鑫公司破产。国鑫公司申报债权为25.08亿元,经审查确认债权总额约为9.27亿元。

  “国鑫公司破产清算案,当时是衢州地区涉案标的额最大、涉及购房人数最多的一起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本案主审法官陈魁伟介绍,本案在当时的关键性工作,就是如何保民生、促稳定、完成后续施工并交付房屋、及时办理产权证,有效保护数千名购房业主的利益。

  为破解购房业主办证及在建工程恢复施工资金筹措问题,江山法院积极与查封法院协调,依法解除10多家法院对国鑫公司银行账号的冻结和68053㎡土地的查封。

  恢复国鑫公司正常经营后,江山法院又促成银行配合管理人注销该公司363套房产抵押登记,争取银行资金支持,协调确定相关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争取了几亿元的资金及时恢复施工,使债权人利益止损。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亚龙湾小区项目于2017年2月恢复施工,2017年8月启动三期住宅交房,2018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顺利完成683户购房户交付工作,并完成了所有办理产权证事宜。

  2018年11月30日,国鑫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目前,本案后续有关工作也已与政府做好了衔接,实现了企业破产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结合。

  4年审结企业破产案件67件

  国鑫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江山法院2015年至2018年新收并审结的67件企业破产案件之一。

  江山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确定的首批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近年来,该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配合,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以及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种举措,有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加大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力度,让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重焕生机,让无挽救可能和无挽救必要的企业实现市场出清,为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2015-2018年江山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这4年间,江山法院新收企业破产案件的债务企业共涉及11个行业领域,从以工业制造业企业为主逐渐拓展到了商贸流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债务企业类型分布也更加多元,且以中小企业居多,占比达九成。

  这些企业破产案件中,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有45件,占比达67.16%,反映出债务人对市场前景和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研判能力和破产程序接受度、认可度持续增强;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有22件,占比为32.84%,案件数在4年间增幅显著,反映出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保护自身权利意识逐步增强。

  在审结的67件企业破产案件中,以清算方式结案46件,以重整方式予以挽救的21件。结案方式呈现从破产清算为主,转为注重为挽救有重生可能的企业而努力。

  4年间,江山法院通过破产案件审理,促成21家企业重新焕发生机,46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盘活资产近24.01亿元,化解债务总额53.84亿元,化解金融债务31.25亿元,释放工业土地809.3亩、厂房建筑面积35.53万平方米,新增产值17.94亿元,新增利税1.58亿元。通过“破产清算达到重整之目的”和“出售式重整”等实践探索,有效配置了资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江山法院还十分重视破产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化,在破产程序中累计重新安置企业职工1800余人,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年间,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引进重整投资人等方式,江山辖区内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也从2016年末衢州地区最高的3.76%,回落到2018年末的1.17%,实现了在衢州各县(市、区)最低,当地金融生态得到了有效修复。

  “下一步,江山法院将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审判的繁简分流机制,加大对执转破案件简易审的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为清理‘僵尸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要发挥好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对重整企业的识别,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打击破产中的逃废债行为,构建诚信体系。”江山法院副院长徐根才表示。

标签:江山;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破产;审判;破产程序
编辑:郑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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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审结破产案件67件 盘活资产近24.01亿
企业破产审判的 “江山样本”
2019-08-01 08:42:04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周志昂

  7月12日,在装修施工完毕半年多后,江山市民张先生一家搬进了位于江山市区“国鑫·七星亚龙湾”小区(下文简称“亚龙湾小区”)的新家。当晚,他约来几位亲朋好友,高高兴兴地在新家摆了一桌乔迁宴。

  “真的是要感谢法院和政府这几年对我们的帮助!”张先生说,要是放在3年前,他们这些业主不仅不知道自己的新房何时能交付,连浙江国鑫房地产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国鑫公司”)搞的这个亚龙湾小区三期项目能否继续施工都不清楚,每天都在担心自己的买房钱会打了水漂……

  全力保障停工小区购房人住进新房

  7月12日,江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展示破产审判江山样本,全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2018年江山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公布了企业破产审判十大案例。这其中,就对国鑫公司破产清算案及亚龙湾小区三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

  国鑫公司成立于2002年,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注册资本2.3亿元。2010年11月,该公司以11.75亿元拍得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白渡路北侧的一处地块,用于开发建设亚龙湾小区。

  亚龙湾小区项目由43幢多层、高层住宅楼组成,总户数近2200户,总建筑面积近43万平方米,当年为江山市最大的房地产项目。

  但该项目一期、二期建成交付后,在三期施工期间,国鑫公司发生了资金危机及建设工程停工、已售房屋逾期交付等问题。

  2016年3月,亚龙湾小区项目停工。2016年6月,国鑫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16年7月,江山法院裁定受理国鑫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当年11月宣告国鑫公司破产。国鑫公司申报债权为25.08亿元,经审查确认债权总额约为9.27亿元。

  “国鑫公司破产清算案,当时是衢州地区涉案标的额最大、涉及购房人数最多的一起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本案主审法官陈魁伟介绍,本案在当时的关键性工作,就是如何保民生、促稳定、完成后续施工并交付房屋、及时办理产权证,有效保护数千名购房业主的利益。

  为破解购房业主办证及在建工程恢复施工资金筹措问题,江山法院积极与查封法院协调,依法解除10多家法院对国鑫公司银行账号的冻结和68053㎡土地的查封。

  恢复国鑫公司正常经营后,江山法院又促成银行配合管理人注销该公司363套房产抵押登记,争取银行资金支持,协调确定相关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争取了几亿元的资金及时恢复施工,使债权人利益止损。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亚龙湾小区项目于2017年2月恢复施工,2017年8月启动三期住宅交房,2018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顺利完成683户购房户交付工作,并完成了所有办理产权证事宜。

  2018年11月30日,国鑫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目前,本案后续有关工作也已与政府做好了衔接,实现了企业破产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良好结合。

  4年审结企业破产案件67件

  国鑫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江山法院2015年至2018年新收并审结的67件企业破产案件之一。

  江山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确定的首批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近年来,该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配合,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以及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多种举措,有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加大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力度,让有挽救可能的企业重焕生机,让无挽救可能和无挽救必要的企业实现市场出清,为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根据《2015-2018年江山法院破产审判白皮书》,这4年间,江山法院新收企业破产案件的债务企业共涉及11个行业领域,从以工业制造业企业为主逐渐拓展到了商贸流通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债务企业类型分布也更加多元,且以中小企业居多,占比达九成。

  这些企业破产案件中,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有45件,占比达67.16%,反映出债务人对市场前景和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研判能力和破产程序接受度、认可度持续增强;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有22件,占比为32.84%,案件数在4年间增幅显著,反映出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保护自身权利意识逐步增强。

  在审结的67件企业破产案件中,以清算方式结案46件,以重整方式予以挽救的21件。结案方式呈现从破产清算为主,转为注重为挽救有重生可能的企业而努力。

  4年间,江山法院通过破产案件审理,促成21家企业重新焕发生机,46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盘活资产近24.01亿元,化解债务总额53.84亿元,化解金融债务31.25亿元,释放工业土地809.3亩、厂房建筑面积35.53万平方米,新增产值17.94亿元,新增利税1.58亿元。通过“破产清算达到重整之目的”和“出售式重整”等实践探索,有效配置了资源,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江山法院还十分重视破产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化,在破产程序中累计重新安置企业职工1800余人,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年间,通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引进重整投资人等方式,江山辖区内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也从2016年末衢州地区最高的3.76%,回落到2018年末的1.17%,实现了在衢州各县(市、区)最低,当地金融生态得到了有效修复。

  “下一步,江山法院将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审判的繁简分流机制,加大对执转破案件简易审的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为清理‘僵尸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要发挥好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对重整企业的识别,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打击破产中的逃废债行为,构建诚信体系。”江山法院副院长徐根才表示。

标签: 江山;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破产;审判;破产程序
编辑: 郑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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