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对重点单位消防违法 推行记分管理
2019-06-13 15:43:09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徐敏晶 傅元璋

  5月17日,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在江山市区东岳路一家商务酒店依法检查时,发现这家酒店的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值班,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遂当即责令要求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随后,根据《江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试行)》(下文简称“记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这家酒店被处以记2分的处理。

  为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着力破解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微型消防站作用不突出等问题,2019年年初,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制定出台了该记分管理制度。

  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记分管理制度的出台,有助于明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职责,通过记分监督措施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效落实,降低重点单位的火灾风险,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今年1月31日,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内一家酒店因部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且存在可燃装修和占用防火间距等消防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金3万元。因这家酒店存在多个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且情节较重,根据记分管理制度,最终被处以记12分的处理,并被评定为红色预警等级。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上旬,江山市已有30家重点单位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记分。除上面这家被评定为红色预警等级的重点单位外,当地还有5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橙色预警等级,5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黄色预警等级,11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绿色预警等级,8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蓝色预警等级。

  自该记分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已立案查处辖区重点单位14家,责令“三停”3家,罚款6.5万元,并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40余人次,有力震慑了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及浙江省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江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试行)》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能发生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分成了“建筑工程程序类”“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类”“通道、出口、消火栓、防火间距类”等9大类116种行为,并逐一标明相应行为的分值表,以便重点单位对照自查。

  结合2015年以来辖区重点单位常见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统计分析,该记分管理制度专门突出了对消控室无人值班、未持证上岗、未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行为的记分,并明确了对情节轻微并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减半记分,引导重点单位自觉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该记分管理制度还明确了适用对象、记分原则、监督制约等条款,并依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APP系统,将重点单位划分为“红橙黄绿蓝”五色预警等级,实行12分管理,以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其中,记分达12分的重点单位将被评定为红色预警等级,6分的为橙色预警等级,4分的为黄色预警等级,2分的为绿色预警等级,1分的为蓝色预警等级,以此准确反映出各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而有针对性地增强消防监督检查,实现精准防治。

  同时,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6分、12分的,还将分别被认定构成一般不良违法行为、严重不良违法行为。对这样的重点单位,消防部门将逐级上报予以信息公布,采取加大监督抽查频次、提升处罚裁量标准、函告单位主管部门、商请征信部门纳入单位征信记录等方式,指出该重点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并严格落实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警告罚款、拘留等措施。

标签:江山市;消防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消防救援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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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对重点单位消防违法 推行记分管理
2019-06-13 15:43:09 来源: 衢州日报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徐敏晶 傅元璋

  5月17日,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在江山市区东岳路一家商务酒店依法检查时,发现这家酒店的消防控制室仅一人值班,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遂当即责令要求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随后,根据《江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试行)》(下文简称“记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这家酒店被处以记2分的处理。

  为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着力破解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微型消防站作用不突出等问题,2019年年初,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制定出台了该记分管理制度。

  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记分管理制度的出台,有助于明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职责,通过记分监督措施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职责的有效落实,降低重点单位的火灾风险,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今年1月31日,江山市经济开发区内一家酒店因部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且存在可燃装修和占用防火间距等消防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金3万元。因这家酒店存在多个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且情节较重,根据记分管理制度,最终被处以记12分的处理,并被评定为红色预警等级。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上旬,江山市已有30家重点单位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记分。除上面这家被评定为红色预警等级的重点单位外,当地还有5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橙色预警等级,5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黄色预警等级,11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绿色预警等级,8家重点单位被评定为蓝色预警等级。

  自该记分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江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已立案查处辖区重点单位14家,责令“三停”3家,罚款6.5万元,并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40余人次,有力震慑了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及浙江省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江山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制度(试行)》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能发生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分成了“建筑工程程序类”“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类”“通道、出口、消火栓、防火间距类”等9大类116种行为,并逐一标明相应行为的分值表,以便重点单位对照自查。

  结合2015年以来辖区重点单位常见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统计分析,该记分管理制度专门突出了对消控室无人值班、未持证上岗、未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等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行为的记分,并明确了对情节轻微并当场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减半记分,引导重点单位自觉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该记分管理制度还明确了适用对象、记分原则、监督制约等条款,并依托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APP系统,将重点单位划分为“红橙黄绿蓝”五色预警等级,实行12分管理,以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其中,记分达12分的重点单位将被评定为红色预警等级,6分的为橙色预警等级,4分的为黄色预警等级,2分的为绿色预警等级,1分的为蓝色预警等级,以此准确反映出各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而有针对性地增强消防监督检查,实现精准防治。

  同时,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6分、12分的,还将分别被认定构成一般不良违法行为、严重不良违法行为。对这样的重点单位,消防部门将逐级上报予以信息公布,采取加大监督抽查频次、提升处罚裁量标准、函告单位主管部门、商请征信部门纳入单位征信记录等方式,指出该重点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并严格落实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警告罚款、拘留等措施。

标签: 江山市;消防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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