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于山 通讯员 汪璆) 22日,开化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被告衢州瑞力杰公司赔偿和支付140多万元用于修复生态环境。该案的原告是开化县检察院,这是我省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也是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衢州瑞力杰公司在开化县芹江边租了一块土地用于填埋工业固体废物。2016年7月,开化县环保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清运处理工业固废、工业垃圾、感官上受到影响的土壤1735.8吨。但因堆放、填埋时间较久,仍对周边土壤、水体等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开化县检察院经省、市检察院批准,并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后,于2017年12月7日以瑞力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