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车,顾名思义是残疾人的代步工具,然而却有人把残疾车作为接送孩子的“校车”。近日,桥头派出所对此展开了专项整治,共查处了4辆“残疾车”。
当天下午4点多,临近放学时间,桥头镇桥三路中心幼儿园附近的车流逐渐多了起来。没过几分钟,民警邬佳杰就发现了一辆红色的“残疾车”,将其拦下,打开车门,发现后座上坐着3名小学生,正准备从学校赶往培训中心学习。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余某的眼神有些躲避,显然他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据了解,余某今年63岁了,平日里以开“残疾车”营生。当天,他要将3名孩子从学校送到2公里外的培训中心,10元一趟的价格,看似划算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操作简单,还能遮风挡雨,停靠也十分方便,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的余某等人只看到了“残疾车”的便利性,却没有意识到背后的安全隐患。记者了解到,这次查处的4辆“残疾车”都不是正规厂商生产的,制动、转向系统弱,安全性缺乏保障。其次,残疾车驾驶员大多没经过专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学习和技能培训,也没有机动车驾驶员积分制度的约束,所以违法行为频发,更增加了安全隐患。再者,这类车辆无牌无证,更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乘客还是驾驶员,损伤都无法得到保障。
不仅仅是“驾驶员”,乘客及其家属显然也没有意识到这隐藏的危险。孩子家长接到民警的通知赶到时,他们大多一脸茫然。当民警将此类车辆的安全隐患逐一解释说明后,家长们连连表示后怕,承诺不会再让孩子乘坐此类车辆了。警方也约谈、教育了相关培训中心的负责人,他们也承诺不会再选择此类车辆作为孩子的接送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余某等4人无证驾驶改装电动三轮车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警方也提醒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一定要拒乘、远离非法车辆。
残疾车,顾名思义是残疾人的代步工具,然而却有人把残疾车作为接送孩子的“校车”。近日,桥头派出所对此展开了专项整治,共查处了4辆“残疾车”。
当天下午4点多,临近放学时间,桥头镇桥三路中心幼儿园附近的车流逐渐多了起来。没过几分钟,民警邬佳杰就发现了一辆红色的“残疾车”,将其拦下,打开车门,发现后座上坐着3名小学生,正准备从学校赶往培训中心学习。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余某的眼神有些躲避,显然他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据了解,余某今年63岁了,平日里以开“残疾车”营生。当天,他要将3名孩子从学校送到2公里外的培训中心,10元一趟的价格,看似划算却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操作简单,还能遮风挡雨,停靠也十分方便,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的余某等人只看到了“残疾车”的便利性,却没有意识到背后的安全隐患。记者了解到,这次查处的4辆“残疾车”都不是正规厂商生产的,制动、转向系统弱,安全性缺乏保障。其次,残疾车驾驶员大多没经过专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学习和技能培训,也没有机动车驾驶员积分制度的约束,所以违法行为频发,更增加了安全隐患。再者,这类车辆无牌无证,更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乘客还是驾驶员,损伤都无法得到保障。
不仅仅是“驾驶员”,乘客及其家属显然也没有意识到这隐藏的危险。孩子家长接到民警的通知赶到时,他们大多一脸茫然。当民警将此类车辆的安全隐患逐一解释说明后,家长们连连表示后怕,承诺不会再让孩子乘坐此类车辆了。警方也约谈、教育了相关培训中心的负责人,他们也承诺不会再选择此类车辆作为孩子的接送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余某等4人无证驾驶改装电动三轮车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警方也提醒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一定要拒乘、远离非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