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新欧”班列2015年8月28日开通。(资料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将“16+1”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地。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提出,要积极创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高标准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物流联通,贸易才能畅通,自古亦然,也是新时代高质量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客观要求。
一、共建物流“大项目”,打造双向桥头堡
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精雕细琢,推动共建物流“大项目”,让合作走深走实。一是推进宁波舟山港与中东欧主要港口的合作,重点加强与康斯坦萨港、格但斯克港的物流运输合作,增开直航航线,逐步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一体化,使其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乃至“一带一路”建设的典范。二是加强海外园区建设,规划物流业与制造业共生发展模式。以保税港、物流基地为载体,探索融入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模式;以产业或经贸园区为载体,探索融入优质物流企业的发展模式。三是在“甬新欧”货运沿线,扩大无水港布局,打造亚欧跨境运输海铁联运通道,全面提升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网络覆盖能力和枢纽港综合服务优势。四是加强物流“大项目”的金融保障机制建设,充分借助丝路基金、亚投行、亚洲开发银行的资金支持,加强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在各经济体之间建设PPP网络,鼓励机构投资者、民间资本参与投资。
二、完善物流“大网络”,实现供应链一体化
对标自由贸易港建设标准,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着力提升面向全球的物流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对标自由贸易港建设标准,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自由贸易港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是面向全球的物流综合服务能力。规划建立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以中东欧为腹地、海陆统筹的物流服务网络,发挥宁波在“一带一路”中的战略枢纽作用,打造海港、空港、内陆无水港“三港”联动发展的多式联运国际枢纽。二是推动中东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构筑“亚太—宁波—欧洲”多式联运的物流通道、产业链延伸的战略通道。以产业园为依托,提升海外集货能力,平衡双程运力;以物流园为载体,强化末端配送体系。打造高频往返、均衡对开的班列,建设货运总量高、境内境外集疏运范围广、门到门配送服务优的一体化物流模式。三是鼓励大型企业、物流企业,特别是跨境电商平台联合开展跨境物流网络建设,充分整合物流资源。
三、搭建物流“大平台”,推进设施互联互通
对接“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强政策协调,在交通运输和物流领域加快推进设施互联互通。一是推动跨境电商、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信息“四跨协同”,探索搭建“宁波—中东欧物流服务大平台”。二是推动光缆、海缆、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信息港”。三是牵头建设宁波—中东欧物流大数据计算分析中心,统一物流信息标准,为各类物流应用提供服务。四是建立物流风险预警及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
四、加速物流“大通关”,促进贸易便利化
围绕“减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加速物流“大通关”,提升与中东欧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以跨境电商通关为切入点,借助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彻底打通关、检、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探索建立全数据链式的跨境电商综合保障体系。二是有效建立起中国海关与中东欧国家海关的合作平台与联络机制,完善并统一监管规则标准,明确法律责任,简化通关流程。三是依托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探索事前“全面掌握数据”、事中“精准分类查验”、事后“动态分析优化”的“智慧监管”模式,使通关监管“前推后移”。
五、倡导物流“大联盟”,发挥盟主效应
以友好、合作、发展、共赢为原则,推进各层次物流联盟,开展大活动,发挥盟主效应。可考虑:借助宁波港口优势,发起建立“港口城市合作委员会”,与中东欧港口城市共建常态化合作平台;依托“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构建“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推动物流重大问题的协同研究工作;依托中国-中东欧国际物流与服务学院、捷克语言文化中心等教育平台,发起“16+1”物流教育联盟,实质性推进产教协同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依托中东欧博览会国家级平台,发起“宁波—中东欧国际物流节”,突出物流元素。
六、输出物流“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通过物流大通道建设,凝练输出物流“高标准”,推动“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迈向高质量发展。一是物流规则高标准。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物流项目全过程管理和跟踪机制;优先推动“16+1”国家间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包括信用查询、资质认证、信用担保等;在“16+1”贸易指数基础上,完善“中国—中东欧物流指数”体系,包括运价指数、景气指数、便利化指数、物流基础设施联通指数等,加强指数数据分析和应用。二是绿色物流高标准。推动绿色物流园区、绿色物流项目、绿色物流新技术研发建设,在“海上丝路指数”基础上,扩充生态内涵,率先提出“海丝路港航物流生态指数”,倡议打造物流生态共同体。三是跨境物流人才培养高标准。教育部与宁波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以此为契机,依托“16+1”物流教育联盟,共建物流人才培养新标准和教育认证,建立物流人才库,与中东欧国家联合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等。
(作者为浙江万里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
宁波“甬新欧”班列2015年8月28日开通。(资料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将“16+1”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地。
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提出,要积极创建“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高标准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物流联通,贸易才能畅通,自古亦然,也是新时代高质量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客观要求。
一、共建物流“大项目”,打造双向桥头堡
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精雕细琢,推动共建物流“大项目”,让合作走深走实。一是推进宁波舟山港与中东欧主要港口的合作,重点加强与康斯坦萨港、格但斯克港的物流运输合作,增开直航航线,逐步实现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一体化,使其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乃至“一带一路”建设的典范。二是加强海外园区建设,规划物流业与制造业共生发展模式。以保税港、物流基地为载体,探索融入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模式;以产业或经贸园区为载体,探索融入优质物流企业的发展模式。三是在“甬新欧”货运沿线,扩大无水港布局,打造亚欧跨境运输海铁联运通道,全面提升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网络覆盖能力和枢纽港综合服务优势。四是加强物流“大项目”的金融保障机制建设,充分借助丝路基金、亚投行、亚洲开发银行的资金支持,加强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在各经济体之间建设PPP网络,鼓励机构投资者、民间资本参与投资。
二、完善物流“大网络”,实现供应链一体化
对标自由贸易港建设标准,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着力提升面向全球的物流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对标自由贸易港建设标准,做好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自由贸易港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是面向全球的物流综合服务能力。规划建立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以中东欧为腹地、海陆统筹的物流服务网络,发挥宁波在“一带一路”中的战略枢纽作用,打造海港、空港、内陆无水港“三港”联动发展的多式联运国际枢纽。二是推动中东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构筑“亚太—宁波—欧洲”多式联运的物流通道、产业链延伸的战略通道。以产业园为依托,提升海外集货能力,平衡双程运力;以物流园为载体,强化末端配送体系。打造高频往返、均衡对开的班列,建设货运总量高、境内境外集疏运范围广、门到门配送服务优的一体化物流模式。三是鼓励大型企业、物流企业,特别是跨境电商平台联合开展跨境物流网络建设,充分整合物流资源。
三、搭建物流“大平台”,推进设施互联互通
对接“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强政策协调,在交通运输和物流领域加快推进设施互联互通。一是推动跨境电商、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信息“四跨协同”,探索搭建“宁波—中东欧物流服务大平台”。二是推动光缆、海缆、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信息港”。三是牵头建设宁波—中东欧物流大数据计算分析中心,统一物流信息标准,为各类物流应用提供服务。四是建立物流风险预警及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纠纷。
四、加速物流“大通关”,促进贸易便利化
围绕“减单证、优流程、提时效、降成本”,加速物流“大通关”,提升与中东欧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以跨境电商通关为切入点,借助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彻底打通关、检、税、汇、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探索建立全数据链式的跨境电商综合保障体系。二是有效建立起中国海关与中东欧国家海关的合作平台与联络机制,完善并统一监管规则标准,明确法律责任,简化通关流程。三是依托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探索事前“全面掌握数据”、事中“精准分类查验”、事后“动态分析优化”的“智慧监管”模式,使通关监管“前推后移”。
五、倡导物流“大联盟”,发挥盟主效应
以友好、合作、发展、共赢为原则,推进各层次物流联盟,开展大活动,发挥盟主效应。可考虑:借助宁波港口优势,发起建立“港口城市合作委员会”,与中东欧港口城市共建常态化合作平台;依托“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构建“16+1”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推动物流重大问题的协同研究工作;依托中国-中东欧国际物流与服务学院、捷克语言文化中心等教育平台,发起“16+1”物流教育联盟,实质性推进产教协同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依托中东欧博览会国家级平台,发起“宁波—中东欧国际物流节”,突出物流元素。
六、输出物流“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通过物流大通道建设,凝练输出物流“高标准”,推动“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迈向高质量发展。一是物流规则高标准。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物流项目全过程管理和跟踪机制;优先推动“16+1”国家间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包括信用查询、资质认证、信用担保等;在“16+1”贸易指数基础上,完善“中国—中东欧物流指数”体系,包括运价指数、景气指数、便利化指数、物流基础设施联通指数等,加强指数数据分析和应用。二是绿色物流高标准。推动绿色物流园区、绿色物流项目、绿色物流新技术研发建设,在“海上丝路指数”基础上,扩充生态内涵,率先提出“海丝路港航物流生态指数”,倡议打造物流生态共同体。三是跨境物流人才培养高标准。教育部与宁波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以此为契机,依托“16+1”物流教育联盟,共建物流人才培养新标准和教育认证,建立物流人才库,与中东欧国家联合组织大学生学科竞赛等。
(作者为浙江万里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