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宁波市已经迈入“超老龄化社会”,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老年人仍将居家作为养老首选。2005年开始,宁波市在海曙区率先试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在全市推广,经过多年实践,基本构建了“政府主导、社区整合、社会参与、机构承接”的多元主体供给格局,初步形成了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服务供给体系。面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专业化、优质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从供给侧入手,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从制度、机构、人员和服务项目等方面加大供给力度,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一、培育引导,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供给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反映,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项目多属于微利甚至亏本运作,企业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连锁化、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也相对偏少。
对此,首先要吸引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优质社会资源。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和捐助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形成“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激励,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措施,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员工培训、标准导入等途径,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延伸业务,支持更多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入政府招标采购的范围,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其次要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动态投入机制。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安排资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根据财政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助金额,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最后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放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优化提升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资质要求。
二、立足需求,进一步开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供给
目前,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多集中于基本生活保障类项目,如家庭保洁、水电维修和搬家等,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项目相对较少,特别是老年人需求强烈的健康服务明显不足,利用互联网整合服务资源能力有所欠缺。此外,居家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服务获得额外收益的难度较大。
对此,首先要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供给。出台促进老年人消费政策,开展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整合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的重点是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建立老年人参与服务项目开发和服务定价研讨,逐步增加补偿性和有偿性的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补助和个人自付相补充的形式,每位居家老年人可根据个人服务需求订制相应的服务包。其次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健康管理公司等创新合作模式,联合护理、心理等行业协会,增加健康服务和心理慰藉等项目,落实家庭医生和居家老年人签约服务制度,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院互融,在社区开设嵌入式微型养老机构,实现老年人在居家和机构之间双向流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居家养老服务新业态。
三、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供给
目前,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中外地人居多,以女性为主,年龄多在40岁至50岁,学历普遍偏低,职业培训未实现全覆盖。由于职业社会认可度等原因,高素质高技能高学历的居家养老服务人才明显匮乏,现有服务人员流动性大,岗位不稳定,缺少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对此,首先要吸引社会各类人员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入职。对接中西部扶贫计划,通过培训免费、住宿免费、职介免费,吸引富余劳动力来甬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主动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农民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并推荐就业,依托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加快推进老年照护人才培养,落实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就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根据服务期限、职业技能等情况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在社保补贴、职业培训、廉价租房等予以政策补助或倾斜。其次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政府应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行业协会要针对地方风俗和方言、服务项目、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
四、围绕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
居家养老服务涉及的项目多,各项服务内容差异大,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职业准入标准,居家老年人对于陌生人进行入户服务的接受度仍有待提高;同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细分趋势明显,而相关服务标准缺失或服务标准执行不佳,造成服务的目标考核、服务纠纷的处理和服务过程的监管等缺乏依据。
对此,首先要开发并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各类标准。修订完善已有的行业标准,将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考核指标,支持龙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联合制定并向质监部门申请团体服务标准,并依据各类标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纠纷机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依据。其次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持证上门制度,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职业培训、服务经历、服务评价等情况,建立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本文系2018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G18-ZN14)成果】
(作者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当前,宁波市已经迈入“超老龄化社会”,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老年人仍将居家作为养老首选。2005年开始,宁波市在海曙区率先试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在全市推广,经过多年实践,基本构建了“政府主导、社区整合、社会参与、机构承接”的多元主体供给格局,初步形成了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服务供给体系。面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专业化、优质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要从供给侧入手,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从制度、机构、人员和服务项目等方面加大供给力度,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一、培育引导,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供给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反映,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项目多属于微利甚至亏本运作,企业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连锁化、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也相对偏少。
对此,首先要吸引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优质社会资源。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捐赠和捐助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形成“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激励,落实好健康、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措施,引导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员工培训、标准导入等途径,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延伸业务,支持更多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入政府招标采购的范围,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其次要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动态投入机制。鼓励社会慈善组织安排资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应根据财政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补助金额,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最后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放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优化提升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资质要求。
二、立足需求,进一步开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供给
目前,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多集中于基本生活保障类项目,如家庭保洁、水电维修和搬家等,差异化、特色化服务项目相对较少,特别是老年人需求强烈的健康服务明显不足,利用互联网整合服务资源能力有所欠缺。此外,居家老年人的消费能力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服务获得额外收益的难度较大。
对此,首先要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供给。出台促进老年人消费政策,开展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整合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借鉴上海等地经验,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的重点是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个性化需求,建立老年人参与服务项目开发和服务定价研讨,逐步增加补偿性和有偿性的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补助和个人自付相补充的形式,每位居家老年人可根据个人服务需求订制相应的服务包。其次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健康管理公司等创新合作模式,联合护理、心理等行业协会,增加健康服务和心理慰藉等项目,落实家庭医生和居家老年人签约服务制度,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院互融,在社区开设嵌入式微型养老机构,实现老年人在居家和机构之间双向流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居家养老服务新业态。
三、提升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供给
目前,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中外地人居多,以女性为主,年龄多在40岁至50岁,学历普遍偏低,职业培训未实现全覆盖。由于职业社会认可度等原因,高素质高技能高学历的居家养老服务人才明显匮乏,现有服务人员流动性大,岗位不稳定,缺少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对此,首先要吸引社会各类人员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入职。对接中西部扶贫计划,通过培训免费、住宿免费、职介免费,吸引富余劳动力来甬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主动为城市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农民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并推荐就业,依托宁波老年照护与管理学院加快推进老年照护人才培养,落实在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就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根据服务期限、职业技能等情况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待遇,在社保补贴、职业培训、廉价租房等予以政策补助或倾斜。其次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政府应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和职业发展的机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岗前培训制度,行业协会要针对地方风俗和方言、服务项目、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
四、围绕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
居家养老服务涉及的项目多,各项服务内容差异大,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职业准入标准,居家老年人对于陌生人进行入户服务的接受度仍有待提高;同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细分趋势明显,而相关服务标准缺失或服务标准执行不佳,造成服务的目标考核、服务纠纷的处理和服务过程的监管等缺乏依据。
对此,首先要开发并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各类标准。修订完善已有的行业标准,将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考核指标,支持龙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联合制定并向质监部门申请团体服务标准,并依据各类标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纠纷机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体系,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依据。其次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持证上门制度,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职业培训、服务经历、服务评价等情况,建立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本文系2018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G18-ZN14)成果】
(作者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