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宁波市颁发了国内首张以行政许可方式确认自动售药机经营项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随着该许可证的颁发,我市首台24小时自动售药机正式投入使用。
为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创新转型、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实地考察、分析论证及借鉴其他城市试点自动售药机的基础上,出台相关规定,在余姚、象山等地开展自动售药机试点工作。
据介绍,我市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设置自动售药机,并销售非处方药。作为实体药店的组成部分,自动售药机纳入药品经营许可统一管理,并在实体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设置地址及经营范围。
“首张含自动售药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出,标志着我市首家药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双标注工作的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自动售药机设置工作进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为全市范围内自动售药机设置和发展打下扎实基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夜间、应急购药及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