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诉
装有重要单据的快递丢失
装有6900多元的医疗发票等重要资料快递时丢失,过去半个月了也没有赔偿说法,在镇海打工的程女士面临着维权困难。前天下午,她致电晚报热线87777777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本月11日寄的快递,一周后才发现丢了,至今也没有处理。”昨日上午,程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四川泸州纳溪人,在镇海打工四五年了。8月27日因病入院,9月6日出院后联系了老家的医保部门,对方称可以报销部分医药费。
9月11日,程女士通过百世快递九龙湖收货点,把住院的6900多元治疗收费单据以及病历本、身份证快递回老家纳溪的医保部门。
一周前发现快递还没到老家,程女士便查看了快递信息,发现快递中转信息停留在江北区一部,此后再也没有其他物流信息。她找到九龙湖快递点,快递点承包人说快递没有保价,只能按照规定赔偿快递费,这让她无法接受。
此后,程女士向九龙湖派出所报了警,但警方协调结果还是建议双方再协商。向百世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后,答复仍然是“建议与站点协商”。“老家医保部门要求20天之内将相关资料寄到,过期就不能报销了。”程女士表示,快递公司不应该对此负责吗?
快递公司回应
已在协商中,赔偿金额还在协调
程女士说,按照老家医保报销规定,只能报销45%的医药费(3150元),如果加上误工费等损失,最多也就4000元左右,但快递公司方面至今也没有赔偿说法。
昨天中午,百世快递宁波镇海五部负责人朱先生致电记者称,根据未保价物品赔偿规定,最高赔偿10到20倍的快递费,具体情况要问中转丢失快递的江北一部。
到了下午,记者又联系上百世快递江北一部负责人章先生。他表示目前正在走具体赔偿流程。据他了解,治疗费清单是可以重新打印的,他们会尽量配合并提供必要证明。他承认对程女士快递丢失一事,站点有责任,至于具体赔偿金额还在积极协调中。
■律师观点
快递单上的“重要提示”是关键
快递重要物品丢失了,究竟什么是追责关键?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王榕律师。
“能否按照物品实际价值获得赔偿的关键点,就是快递单中对未保价邮件的最高赔偿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王律师认为,发生这类争议,大多是市民缺乏保价意识所致。快递单中对未保价邮件的最高赔偿,一般来说是邮费的三倍、五倍,最高不超过几百元。
“程女士的快递单签字生效后,就与快递公司建立了邮寄服务合同关系。”王律师说,如果快递单上对快递丢失处理情况事项的条款字体进行过加大加粗,或者用特殊颜色标明“重要提示”,或者快递员对顾客另行告知,该条款就是有效的,快递公司只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反之,则快递公司需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