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家住海曙集士港镇的刘洋来到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用医保卡里的125元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规定的等待期后,刘先生如出现25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凭专科医生诊断书即可获10万元的保险赔偿。这也是宁波第一份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的商业健康险保单。
为了提高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和宁波保监局等部门去年下半年组织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宁波分公司、平安养老宁波分公司、泰康人寿宁波分公司等5家机构,针对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分散、规模较小的特点,为市民量身定制专属健康保险产品。
此次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推出“医保账户指定重大疾病保险”“医保账户指定住院医疗保险”两款产品。今后,正常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要符合“购买商业保险后,历年个账应保留4000元以上余额”的条件,都可以持本人医保卡在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的营业网点刷卡购买上述保险产品。
据悉,“重大疾病险保”的赔付标准分为5万元和10万元两档。被保险人在规定的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确诊为25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可获得相应保险赔偿款。“住院医疗保险”分为年度保额5万元、终身保额10万元和年度保额10万元、终身保额20万元两档。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生病在指定医院普通病房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公费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还可获得保险公司一定比例的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