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浙江本地 > 宁波  正文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害化销毁过期药品1.4吨
市场监管提醒:过期药品应放入有害垃圾桶或送至回收点
2018-01-30 07:56:56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戴挺辉 严谦

  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清理回收的82箱约1.4吨过期药品,运送到宁波环保固废处置点进行无害化销毁。据悉,这些药品主要为部分药店、医疗机构、居民家庭及驻地部队药房产生的废弃或久放不用的过期药品。

  据介绍,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大,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若继续服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随便丢弃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流入不法商贩手中,将给患者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目前,象山已在全县40家药品零售企业及2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点。各回收点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和专箱存放,并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设置回收箱、统一标示、统一登记、统一回收、统一销毁。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及时查看并清理家庭小药箱内的药品,发现过期药品应根据垃圾分类原则放入有害垃圾桶,或送至过期药品回收点登记回收。


标签: 回收;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回收;居民家庭;驻地部队;登记;药房;药店;废弃;市场监管部门
编辑: 江小来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