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收到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交办件和问题以来,松阳县按照“马上办、立即办”要求,加快信访交办反馈速度和节奏,围绕“不出现退办件”目标,参与各个环节审核,提高反馈件质量。截至目前,21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办结,未出现退件现象,2项反馈问题完成销号。
在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查期间,发现松阳县松阴溪堰后断面国家十条考核断面水质出现反弹。收到问题后,松阳县政府牵头,组织县治水办、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及辖区乡镇(街道)等部门,对松阴溪堰后断面上游开展大排查。得到2月份采测分离监测结果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在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2月份采测分离同步监测数据显示总磷均未超过Ⅱ类标准限值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上汇报数据异常情况,并提出复核监测申请。
同时,松阳县环保局会同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环保局等对堰后断面周边水环境进行联合排查,并积极做好3-5月份水质保持工作,以水质连续跟踪监测为基础,和上游遂昌县建立合理的生态流量调节机制,督促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有序安排生产计划,降低瞬间冲击的影响。
根据3、4、5连续3个月第三方采测分离结果显示,松阳县松阴溪堰后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同时,松阳燃煤锅炉违规问题现也完成销号。2014年以来,松阳县新增8台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截至2017年底,8台新增燃煤锅炉已全面完成淘汰改造工作。松阳县于2017年全面排查高污染燃料“五炉”基本情况,并于年初制定了高污染燃料“五炉”淘汰改造计划(71台)。
下一步,松阳县将继续加强排查摸底工作,未纳入2017年淘汰改造计划的锅炉将被及时增补进淘汰计划,确保属于淘汰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全部纳入淘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