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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助力“最多跑一次”升级民办学校开办实现“证照联办”
2018-03-29 09:29:28 来源: 丽水日报 通讯员 周波

  近日,从丽水市教育局传来消息,该局涉及群众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审批事项准备实行“证照联办”,进行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一件事”只跑一次。 

  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过程中,市教育局会同市编办推进“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民办学校开办”流程再造。在民办学校开办所需的“办学许可证”(简称为“证”)、“事业单位法人证”(简称为“照”)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从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通过“证照联办”,将上述2个审批事项对外整合为1个审批事项,实现了用户角度的“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民办学校开办”这“一件事”全流程“跑一次”,助力了“最多跑一次”升级。通过改革,材料由2份共24项变为1份共11项,总审批时限由法定120天缩短到承诺时间20天,实现了群众“零上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主要做法是:

  一、一窗受理,2件事整合成1件事。将教育部门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和机构编制部门的“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这“2件事”整合为“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民办学校设立”这“1件事”的子项,即将两个独立的审批事项变为一个审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相应地,将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受理窗口、机构编制部门法人登记的受理窗口,整合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窗口(教育),实现“一件事情、一窗受理、统一出件”。同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丽水市)设网上受理窗口,举办者不用到实体窗口申请,通过网站可提交申请材料,实现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

  二、精简材料,2套材料整合成1套材料。全面梳理“办学许可审批”“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申请材料,对开办资金证明、地址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举办者的法人证书、章程草案等5项共性材料,进行合并同类项,举办者只需提交一次,不用重复提交;“证照”办理所需的个性材料,比如办“照”所需的国有资产成份证明,嵌入到办“证”需提供的《拟办学校资金、资产情况表》中,不再单独提供;对教师资格证等可由部门核验的信息,举办者不用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只需提供证书号码,由部门核实;其他材料尽可能简化、规范化,方便举办者填报。经过整合,将两套申请材料整合为1套涵盖“证照”办理所需全部信息的综合申请材料,降低了创办学校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再造流程,外循环转为内循环。进行流程改造优化,将“证”“照”审批作为“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民办学校开办”的内部审批环节,通过建立部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结果互用机制,优化办事流程,审批外部循环转为内部循环。具体办理流程是:市教育局作为首办单位,进行材料初审、复核;市教育局复核通过后,将材料推送到市编办,市编办直接采信市教育局审核结果,不再进行二次审核;市教育局完成办学许可证审批后,及时告知市编办,市编办据此进行法人登记。整个审批过程对举办者屏蔽,举办者只需向窗口提交综合申请材料,待政府进行模块化处理后,坐等结果“快递上门”即可,实现了群众“零上门”。


标签: 教育局;学校;办学许可证;丽水市;最多跑一次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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