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获悉,2017年,丽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增幅实现全省“九连冠”,连续十一年超过全省平均速度。
调查显示:2017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72元,同比增长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为2.158:1,比上年缩小0.027个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8.2%(扣除物价因素影响),高于GDP增幅1.4个百分点,绿水青山含金量不断提升,实现了与经济同步增长。
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407元,同比增长10.9%,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2.0%,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57.1%,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带来“金山银山”,推进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全力打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强的幸福家园。去年以来,多项惠民政策红利不断显现,通过全域旅游、绿色经济、美丽乡村、富民惠民等举措,全面推进农民增收。2017年,全市民生类支出299.3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9.1%,达到近10年来最高水平,增幅达12.9%。
让“山货”走出“山门”、“山景”带来“钱景”。近年来,丽水积极培育绿色农业、精品农业和生态农业,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特色发展之路,拉伸了农业产业链,提高了产品生态附加值、品牌附加值,山区老百姓的口袋越来越鼓,农民来自于第一产业的收入同比增长6.5%,占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为70.4%。与此同时,以农旅融合为推力,带动乡村旅游全面发展,扎实有力促进农民增收。2017年,全市农家乐民宿经营户(点)3881家,从业人员4.5万人,接待游客2787.8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5.6%,实现营业总收入31.2亿元,增长34.0%,农民来自于第三产业收入同比增长8.3%。
通过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适应、融入经济发展新常态、新经济模式,以创业创新拓宽就业平台、拓宽增收空间,培育农民新的增收点。2017年,全市实现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168.25亿元,同比增长49.6%。来料加工发放加工费19.5亿元,同比增长6.2%,从业人员达到20.8万人。2017年,农民实现人均经营性收入5597元,同比增长7.0%,拉动农民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
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产业扶贫、搬迁扶贫、社会扶贫。同时,通过深入推进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深化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不断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农民资产变资本,盘活农村资源、农民资产,使农民共享改革红利。2017年,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544元,同比增长11.4%,高于农民收入增幅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