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时发的那本小小的蓝色证书,我一直以为没啥用,后来搬家就再也找不到了。今天会上听董书记这么一说,我才知道它能证明我是股东,而且年底还能享受分红呢!”于城镇何家村的股民陈张法盯着手里的红本本,高兴地说。
近日,海盐县于城镇何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县、镇、村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参会。会上,讨论修订了《海盐县何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补充完善了“村规民约”有关内容,并向股东发放了515本新版股权证书,标志着我县在巩固深化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上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记者了解到,这515本新版股权证书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监制的《海盐县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大小与房产证、承包权证一致,上面记载着股民的有关信息。“通过换发新版股权证书实现了2个目的:一是通过健全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信息共享、统一登记;二是方便产权交易,股东可带着新版股权证向本村(社区)申请股权继承、转让、质押等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相关负责人说。
回顾海盐的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始于2001年。海盐县先后在经济强村、城乡结合部试行,随后在“两分两换”试点镇百步镇的10个村先行开展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并于2011年在全县面上展开。到2015年底,全县105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实现了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海盐县被列为嘉兴市巩固完善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县,该县积极响应号召、入村实地调研、审慎制定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稳慎开展”的原则,着重从巩固改革成果、健全股权设置、合理量化股权、规范股权管理、完善机构章程、办理登记赋码、创新资产管理等方面巩固深化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2018年,我县农村经济总收入979.13亿元,村级经济收入2.2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270元。全县10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拥有集体资产总额15.07亿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5.07亿元,量化4.84亿元,村均461万元,拥有股东301841人。全年可分配收益4806.26万元,村均45.77万元,有17个村按股分红,当年分配总额为731.89万元,累计已分红3708.08万元。
于城镇何家村是我县巩固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第一站。接下来,我县将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县面上推开这项工作,对完成股改深化工作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登记赋码,并积极引导股东开展股权质押、担保、转让等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1年时发的那本小小的蓝色证书,我一直以为没啥用,后来搬家就再也找不到了。今天会上听董书记这么一说,我才知道它能证明我是股东,而且年底还能享受分红呢!”于城镇何家村的股民陈张法盯着手里的红本本,高兴地说。
近日,海盐县于城镇何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县、镇、村相关人员共计50余人参会。会上,讨论修订了《海盐县何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补充完善了“村规民约”有关内容,并向股东发放了515本新版股权证书,标志着我县在巩固深化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上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记者了解到,这515本新版股权证书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监制的《海盐县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大小与房产证、承包权证一致,上面记载着股民的有关信息。“通过换发新版股权证书实现了2个目的:一是通过健全海盐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信息共享、统一登记;二是方便产权交易,股东可带着新版股权证向本村(社区)申请股权继承、转让、质押等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相关负责人说。
回顾海盐的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始于2001年。海盐县先后在经济强村、城乡结合部试行,随后在“两分两换”试点镇百步镇的10个村先行开展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并于2011年在全县面上展开。到2015年底,全县105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实现了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海盐县被列为嘉兴市巩固完善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县,该县积极响应号召、入村实地调研、审慎制定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稳慎开展”的原则,着重从巩固改革成果、健全股权设置、合理量化股权、规范股权管理、完善机构章程、办理登记赋码、创新资产管理等方面巩固深化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2018年,我县农村经济总收入979.13亿元,村级经济收入2.2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270元。全县10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拥有集体资产总额15.07亿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5.07亿元,量化4.84亿元,村均461万元,拥有股东301841人。全年可分配收益4806.26万元,村均45.77万元,有17个村按股分红,当年分配总额为731.89万元,累计已分红3708.08万元。
于城镇何家村是我县巩固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第一站。接下来,我县将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县面上推开这项工作,对完成股改深化工作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登记赋码,并积极引导股东开展股权质押、担保、转让等行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