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海盐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1至4月,海盐县安全生产非事故类行政执法立案查处185件,共处罚款142.15万元,行政拘留2人。从海盐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来看,海盐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全。
今年初以来,海盐县应急管理局紧扣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从“全员执法机制、事故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实践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联动机制”三项机制出发,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上发力,大力改变应急管理部门唱“独角戏”的安全生产现状,积极构建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多方力量“大合唱”的新格局。
推行全员执法机制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管罚结合、全员参与”“统一管理、科室负责”的原则,在充分发挥监察大队事故调查、牵头办案作用的同时,行业、职安等科室在日常监管、许可、检查、督查中也履行执法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疑难案件和执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研究,不断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推进全员执法机制,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借助开展以执法理念科学化、执法计划精准化、执法机制长效化、执法培训精细化、监管执法程式化、“双随机”工作常态化、执法装备一体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事故追责严格化“九个化”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创建活动;拍摄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非事故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范》(事故类)2个专题片作为安监执法人员培训教学的教材使用,直观反映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九个化”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达到“三个提升”、“三个转变”,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由重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执法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并举转变,由重事后问责向事前防范与事后追责并举转变,由重“保姆式”监管向执法与服务并举转变。
探索事故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为了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努力减少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在前期与公检法等部门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原县安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今年初以来,该局共对4起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有1起正在调查中的事故,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做到了应追必追。在一般违法案件的办理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严格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绝不以罚代管,同时,建立对发生2人以下重伤生产安全事故立案必查制度。
实践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联动机制
为提高海盐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经海盐县安委会研究,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包括派出所、110情指联勤中心、交警事故中队)、卫计(包括中医院、人民医院、120急救站)、民政(包括殡仪馆)、消防救援大队、住建、交通运输、水利、人社、司法等15个单位(部门)发文建立了海盐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联动机制。
该机制的建立加强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令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全县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避免因瞒报、迟报、漏报使调查的第一现场破坏,重要证据灭失,同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方将尸体非法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损失和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
图片由海盐县应急管理局提供
1至4月,海盐县安全生产非事故类行政执法立案查处185件,共处罚款142.15万元,行政拘留2人。从海盐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来看,海盐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全。
今年初以来,海盐县应急管理局紧扣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从“全员执法机制、事故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实践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联动机制”三项机制出发,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上发力,大力改变应急管理部门唱“独角戏”的安全生产现状,积极构建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多方力量“大合唱”的新格局。
推行全员执法机制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坚持“管罚结合、全员参与”“统一管理、科室负责”的原则,在充分发挥监察大队事故调查、牵头办案作用的同时,行业、职安等科室在日常监管、许可、检查、督查中也履行执法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疑难案件和执法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研究,不断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
为了进一步加强推进全员执法机制,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借助开展以执法理念科学化、执法计划精准化、执法机制长效化、执法培训精细化、监管执法程式化、“双随机”工作常态化、执法装备一体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事故追责严格化“九个化”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创建活动;拍摄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非事故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范》(事故类)2个专题片作为安监执法人员培训教学的教材使用,直观反映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
海盐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九个化”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达到“三个提升”、“三个转变”,即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明显提升,由重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执法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并举转变,由重事后问责向事前防范与事后追责并举转变,由重“保姆式”监管向执法与服务并举转变。
探索事故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为了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努力减少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海盐县应急管理局在前期与公检法等部门紧密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原县安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通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今年初以来,该局共对4起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有1起正在调查中的事故,在事故责任追究方面做到了应追必追。在一般违法案件的办理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严格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绝不以罚代管,同时,建立对发生2人以下重伤生产安全事故立案必查制度。
实践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联动机制
为提高海盐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经海盐县安委会研究,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包括派出所、110情指联勤中心、交警事故中队)、卫计(包括中医院、人民医院、120急救站)、民政(包括殡仪馆)、消防救援大队、住建、交通运输、水利、人社、司法等15个单位(部门)发文建立了海盐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联动机制。
该机制的建立加强了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令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全县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避免因瞒报、迟报、漏报使调查的第一现场破坏,重要证据灭失,同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方将尸体非法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事故损失和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