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秦山大道与环城南路交叉口的一大型高立柱和龙门架广告完成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人员先将高立柱三个面的广告布拆下,然后将三个转角切割吊至地面进一步切割,把剩余三个面切割卸下安全吊至地面后,再将立柱部分用电焊切断放倒,最后对放倒的立柱逐个切小并运走。
参与拆除工作的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武原中队副中队长金鑫介绍:“这里正是海盐县城的南入城口,原先设有高立柱广告和龙门架广告。高立柱面积较大、重达11吨,龙门架高十多米、跨度30多米,且该处车流量较大,给广告的拆除造成了困难。”
为确保作业安全,前期,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充分调查摸底,提前与广告产权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并协调县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实施阶段性封道和分流,同时督促工程队做好专业设备、施工人员等的充足准备,制定详尽的拆除方案。
“为减少对行人和车辆的影响,我们特意选择在周末实施拆除。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对城区入城口剩余几处高立柱及龙门架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还城市最美天际线。”金鑫说。
记者了解到,围绕“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海盐县于去年10月启动了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在城区以及各镇(街道)全面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隐患突出的楼顶广告、悬挑式广告、大型墙面广告和龙门架广告等实施分批拆除。
行动中,海盐县先后启动了县级以上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排查、城区及各自辖区户外广告设施排查整治等工作。全县共排查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1819处,其中,楼顶广告123处、墙面广告394处、落地广告994处、高立柱31处、龙门架26处、招牌30处、其他类广告221处。目前,有3个镇(街道)完成了所属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其余镇(街道)所属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完成率均在80%以上。全县已拆除1111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其中楼顶广告116处、墙面广告378处、落地广告364处、高立柱广告10处、龙门架广告4处、招牌广告27处、其他类广告212处。
按照“谁批准(备案)、谁负责”“谁设立、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海盐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有户外广告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截至2月17日,梳理上报的284处未经审批或超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已全部拆除。通过全面深入整治,县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多、滥、杂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
“针对剩余未拆除的户外广告,我们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工作清单,倒排时间节点,落实专人全力推进,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周周有进度,月月有成果,同时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工作,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防止出现新增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整治成果。”金鑫说。
近日,位于秦山大道与环城南路交叉口的一大型高立柱和龙门架广告完成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人员先将高立柱三个面的广告布拆下,然后将三个转角切割吊至地面进一步切割,把剩余三个面切割卸下安全吊至地面后,再将立柱部分用电焊切断放倒,最后对放倒的立柱逐个切小并运走。
参与拆除工作的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武原中队副中队长金鑫介绍:“这里正是海盐县城的南入城口,原先设有高立柱广告和龙门架广告。高立柱面积较大、重达11吨,龙门架高十多米、跨度30多米,且该处车流量较大,给广告的拆除造成了困难。”
为确保作业安全,前期,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了充分调查摸底,提前与广告产权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并协调县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实施阶段性封道和分流,同时督促工程队做好专业设备、施工人员等的充足准备,制定详尽的拆除方案。
“为减少对行人和车辆的影响,我们特意选择在周末实施拆除。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对城区入城口剩余几处高立柱及龙门架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还城市最美天际线。”金鑫说。
记者了解到,围绕“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的城市管理目标,海盐县于去年10月启动了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在城区以及各镇(街道)全面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隐患突出的楼顶广告、悬挑式广告、大型墙面广告和龙门架广告等实施分批拆除。
行动中,海盐县先后启动了县级以上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排查、城区及各自辖区户外广告设施排查整治等工作。全县共排查出各类户外广告设施1819处,其中,楼顶广告123处、墙面广告394处、落地广告994处、高立柱31处、龙门架26处、招牌30处、其他类广告221处。目前,有3个镇(街道)完成了所属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其余镇(街道)所属辖区内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完成率均在80%以上。全县已拆除1111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其中楼顶广告116处、墙面广告378处、落地广告364处、高立柱广告10处、龙门架广告4处、招牌广告27处、其他类广告212处。
按照“谁批准(备案)、谁负责”“谁设立、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海盐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有户外广告排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截至2月17日,梳理上报的284处未经审批或超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已全部拆除。通过全面深入整治,县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多、滥、杂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形成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
“针对剩余未拆除的户外广告,我们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工作清单,倒排时间节点,落实专人全力推进,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周周有进度,月月有成果,同时加强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工作,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防止出现新增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巩固户外广告整治成果。”金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