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笔已经延宕了近2年的欠款,在执行法官上门一天以后,就“闪付”到账24万元,“老赖”还承诺将剩余款项在一周内偿还。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9月。当时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支行因与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南湖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结欠平安银行借款本金350000元,利息29913.84元,2016年11月18日前归还利息,2016年11月25日前归还本金50000元,从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每月月底前归还本金12500元及利息。此外,若张某任何一期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就剩余款项及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可是调解生效后,张某第一笔就拒绝还款,平安银行便向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3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但是张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张某做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还会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制裁,但被执行人张某始终以“经济困难”、“过段时间再给付”为由百般搪塞、推诿。执行法官几次前往张某公司和家中,均未找到被执行人。经调查得知,张某时常会来公司,只是有意与法院“捉迷藏”,拒绝配合执行工作,也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这才发生本文开头的一幕。
看到拘留决定书的张某,终于明白法律的威严是不允许挑战的。因此,他连夜和家人凑了24万元,第二天主动支付给申请人,并承诺剩余的款项一周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