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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送上“大礼包” 嘉兴市部分退役军人补助标准提高
2018-08-01 09:52:56 来源: 嘉兴日报 见习记者 付梦婕 通讯员 罗卫勤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从8月1日开始,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其中,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

  “根据《嘉兴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我市每年都会根据自然增长提标标准对部分退役军人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据了解,每年1月1日起,我市会先行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主要涉及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标准,无工作单位“三属”抚恤金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等。其中,自然增长提标标准根据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生活消费支出)等指标来确定。“下半年国家下发补助提标通知后,我们会将国家提标标准与嘉兴市自然增长提标标准相比,就高执行。”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嘉兴市本级具体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尽快下发通知。

  记者还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八一”期间,为切实做好我市军队退役人员的有关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着力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和关心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深化“三个一批”活动的通知》,按照普遍走访、重点慰问的原则,对辖区现役军人家庭、困难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中的先进代表和残疾军人、烈属、因公属、病故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慰问。“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走访退役军人家庭,全市实现重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全覆盖。

  据悉,此次走访慰问采取上门慰问、座谈交流、困难救助、立功报喜等形式,全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开展“关爱功臣”系列活动,扎实实施“困难优抚对象慰问”、“驻嘉部队官兵困难家庭慈善救助”、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休养、现役义务兵父母免费健康体检等活动。此次共计走访慰问4128户,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价值共计267.5万元,其中组织力量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中的困难对象557户,送去救助金共计51万元。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总会,还对驻嘉部队服役的31名官兵送去慈善救助金10.1万元。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他们将自己的热血和青春奉献给了国家和人民,我们不能忘记他们的付出和贡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 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优抚对象;抚恤;慰问;走访;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嘉兴市;回乡退伍军人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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