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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红船精神为引领 建设南湖畔基层民主依法治理新高地
2018-06-19 08:41:31 来源: 嘉兴日报 李丹 通讯员 蒋科 张颖洁

  嘉善县洪溪村的人民调解员“大阿姐”向村民普法

  桐乡市高桥街道越丰村的三治融合馆

  法律进学校

  村里的法治宣传栏

  ■ 本版图片由嘉兴市司法局提供

  55年前,毛泽东同志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作出批示;15年前,习近平同志批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年前,“三治融合”这一源自嘉兴的创新成果,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传遍大江南北,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我市从无到有,从嘉兴辐射到全省、全国,离不开创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十五年的深厚积淀与生动实践。2003年司法部和民政部为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嘉兴紧跟中央步伐、第一时间启动,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载体,加速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实践。一年后,嘉善县魏塘镇厍浜村经司法部、民政部批准,成为我市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十五载耕耘,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以最扎实的法治实践,在基层谱写最生动的普法工作、基层依法治理“交响乐”。

  精心组织之下,目前,嘉兴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面达100%,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面达100%,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另有5个已公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6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12个。

  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成为“三治融合”在基层的有效载体,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夺取全国综治“长安杯”和平安金鼎夯实了坚实基础,为乡村振兴奠定了治理基础,由点带面,由广向深发展,健全机制、动态管理、亮牌提升,为全市建设治理更加有效的乡村输送了源源不断的理念与活力,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首创精神: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今年1月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赴桐乡调研时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新时代背景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总结推广“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1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

  3月12日,中央农办主任韩俊专程前往桐乡高桥街道越丰村实地考察,为嘉兴“三治融合”做法点赞,强调要继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为完善中央顶层设计、加快乡村振兴、推动“三治”在全国推广,提供更多样板,贡献更多经验。

  “三治融合”,给嘉禾大地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也不断得到中央和省里的高度肯定。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借鉴,“三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条具有嘉兴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究竟从何而来?

  秘诀就是,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为导向,不断摸索,与时俱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上走在前列、做好示范。

  改革开放后,作为沿海发达地区,在政府“大包大揽”之下,新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在禾城大地显现:法律尊严和权威不时受到挑战,“政府一厢情愿、老百姓不买账”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群众在遇到问题时,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理念……瞄准这些问题,靠政府“大包大揽”,肯定“管不过来”。2013年5月,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率先在桐乡市高桥镇越丰村成立,一直以来“单兵作战”的自治、法治、德治首次“联合兵团”,共同出力。

  据高桥镇越丰村法律服务团团长曹焕介绍,一个法律服务团一般服务2至3个村。身为团长的她是桐乡市司法局法管科科长,另四名成员中,有法官、检察官,有派出所民警,还有律师。

  摸索前行,成果如何?平湖市曹桥街道野马村几年来的美丽蝶变,便可见微知著。

  “现在,我们这些老百姓都习惯了主动参与村务管理,就像管自家事一样自然。”66岁的毛林根是野马村里第一家开张的农家乐——“野马农家乐”的老板,他表示,早几年,村里全然没有这番和谐景象,尤其是2014年野马村结合相关政策,开展“五水共治”、生猪减量提质、“三改一拆”等专项行动,这个昔日的养殖大村一时间“鸡飞狗跳”,无论是生猪退养还是违章猪舍的清理,都触及到村民的经济利益,转型的压力不言而喻,关键时刻,“三治融合”凝聚起了乡村振兴合力。

  该村先是成立了村“彩之翼创业互助社”,组织小型招聘会,介绍百余名村民进企业、进公益岗位,切实解决剩余劳动力带来的困扰;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则起到引领作用,积极走到村民中去,不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民事交办会、民主评议会”,将走访中收集到的各类民情民意及时交办解决;在青杨社工组织的协调下,该村还成立“野马村美丽乡村联合理事会”以村民自治为基础,解决野马村在生态治理、人文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事儿大家商量,商量好了一起干,既推动中心工作,又使村民利益最大化,老百姓和村干部的“双向获得感”得到了提升;生猪退养过程中,总有老百姓自身无法解答的难题,该村及时成立法律服务团,通过法律服务团多次组织法治宣传讲座、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及面对面做重点户的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平安书记、全科网格员、曹桥好帮手、平安志愿者等队伍作用,结合各类会议、活动,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

  经过多年运作,由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议团共同组成的“一约两会三团”,成了助推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驶入快车道的“马达”,也成了“三治融合”在基层扎根的有效载体,不断给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惊喜。

  奋斗精神:以最切实的法治服务,解决群众最现实的问题

  “这片区域,是以拆迁安置房为主,居民一方面存在文化程度不高、技能水平有限等局限,另一方面,居民中原来的失地农民对于由农村转为城市的新生活存在不适应……”在南湖区七星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则讲起湘家荡区域6个社区管理上的难题,并表示,虽然我们现在每个社区都有老娘舅工作室,但是单凭1至2名老娘舅,已不足以及时发现、解决居民之间的一些矛盾,对此,街道另辟蹊径,由每个社区原有的较有威望、懂法的老村官、老党员和法律明白人,组成时刻陪伴在百姓身边的“隐形老娘舅”,通过上下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深入一线,倾听百姓的烦恼。

  “枫桥经验”精髓,是“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50多年过去,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矛盾纠纷随之涌现新类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则不断推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逐步加强联动协作,围绕“源头预防纠纷、当地化解矛盾、基层解决问题”的目标,构建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有机衔接,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纳入各类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团体,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保险理赔等第三方机构,推进矛盾纠纷联合化解。

  “乌镇管家”、“南湖老娘舅”、“义工法律诊所”……一个个新名词在基层发光发热,并逐步淬炼成为嘉兴一面面闪亮的“金字招牌”,凝聚了全市近年来一系列创新、交流多项基层社会治理举措成果,如今,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已在基层稳步实现。

  “从现在开始,海洲街道的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咨询法律问题了。”去年底,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市司法局共同为梨园社区法管家工作室授牌,该社区党委书记沈祥英对此欣喜不已,笑称9名“法管家”正式进驻社区办公后,居民有了法律问题身边就有“专家”助阵。其中,徐虹是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2010年起就是该社区的结对法律顾问,工作室实现“升级”,她也多了一个新身份——全国首位社区党委“法治副书记”,法律建议在社区班子会议上送进民生事项决策,“社区中如果有矛盾纠纷产生,我们也将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矛盾调处,居民不需要跑法院或者调解中心,就近就能解决问题。”

  将“法”送到群众身边,目前,我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已为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聘请全覆盖,法律服务团通过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参与基层决策、法律援助等活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为群众答疑解惑、办案的过程中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都知道免费律师就在自己的身边,浓厚了法治氛围,从源头上推动、引导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奉献精神:把“三治融合”发源地打造成为全国示范地

  在民主法治村的创建中,法律服务不仅是高效解决眼前难题的一剂“速效药”,更是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的“润物春雨”。

  “子女不把我当亲人,你们反而胜似亲人!”日前,海宁市丁桥镇的陈老太在海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拉着工作人员和律师的手感激不已,她说道,因儿女的相互推诿,生活陷入困难已经不是一两年了,从前只知道诉苦“抹眼泪”,一次偶然机会,她对接上法律惠民自助服务点联络员,终于踏上申请法律援助之路。开通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和指派律师为行动困难的老人上门服务、办理援助申请相关手续、着手办理诉讼相关程序……原本对于流程一窍不通的陈老太完全没想到,维权之路竟如此通畅,“以前一直听说,有些情况下,政府会提供免费律师帮我们打官司,可没想到就在眼皮底下,还这么方便。”

  法治服务送进百姓心坎里,得益于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构建365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三大保障举措,实施“六大服务工程”,建立“五大服务体系”。近年来,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在我市实现全覆盖;省级考评中,全市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创建率为85.7%,五星级中心比例达71.4%,居全省第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载体,整合、优化起了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专职调解员、村(社区)调委会主任等基层力量,为广大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

  近十年,中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科技进步大步提升。而这些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也搭上“互联网+”的“高铁”,在已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专网和移动服务端功能,专门开通12348浙江法网嘉兴子网站,让社会治理更有效精准。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标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400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全民手机时代,我市依托手机终端建立的各类掌上法律服务APP、嘉兴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掌上法律服务平台,并专门配有掌上援助律师服务团,可为全市移动手机用户提供随时查询、交流、受理的“全天候”法律援助在线服务,在我市形成“政府部门统筹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

  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现场推进会上,我市将抽象单一的宣传灌输变为温暖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建设的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建用并举”的“嘉兴模式”还接连获得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法宣司司长王晓光等领导视察肯定。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需求越来越大,而这些需求正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嘉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把握方向,才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法治化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高效服务为基石,我市高水平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嘉兴样本”升级版的步伐现已越迈越大:目前,我市正着手制定出台《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创建地方标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按照“均等普惠”的要求,我市将力争在年底前,建成实体、网络、热线三位一体推进,地区均衡、城乡均衡、人群均衡三位一体发展,服务产品、服务标准、服务队伍三位一体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开发也将进一步“扩容升级”,我市通过“脚板+指尖”的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法律服务产品;同时,通过主动对接12348浙江法网升级改造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和“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e服务”平台建设。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一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具有嘉兴特色的“普法范本”已在禾城上下形成,一个个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彰显法治嘉兴的文化蕴意与理念精髓:如今,秀洲法治农民画、海宁法治皮影戏、海盐“三毛学法”系列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品牌正焕发新一轮活力,全面入驻文化礼堂等平台,让传统与艺术、与法治更紧密融合,让法治与群众走得更近;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报、屏、廊、亭、墙、栏、堂、场、园、角”等形式上渗入嘉兴大街小巷,目前,全市已有法治文化公园83个,法治文化广场77个,法治长廊1475个,法治宣传户外广告牌257个,全年播放法治公益广告的户外大屏65块,室内电子显示屏583个;“之江法云”“嘉兴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发挥新媒体优势,让百姓动动手指就能接收到法治文化的传播。各地把法治元素融入当地富有特色的秀洲农民画、桐乡丰子恺漫画、海盐三毛漫画、海宁皮影戏等进行法治文化的创作,法治教育润物无声,“法治驿站”“一米阳光”“法律诊所”等特色品牌,为我市高水平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助推“三治融合”提供经验。

  “新时代必有新气象,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嘉兴市司法局局长周梅芳表示,“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弘扬“红船精神”,以建设高水平民主法治村(社区),助推“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把“三治融合”发源地打造成为全国示范地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标签: 嘉兴;新时代;法治;三治融合;枫桥经验;治理;公共法律;融合;基层社会;普法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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