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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出重拳整治网约车
2018-05-17 09:14:07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瑞洁 通讯员 贺晓民

  山东济南空姐乘坐网约车时遇害的新闻震惊全国,网约车如何管理也迅速成为各地交通管理工作中亟待破解的难题。为切实保证广大乘客安全出行,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昨天,嘉兴市运管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等七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网约车。

  昨天上午9时半,市运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市火车站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别克牌小型轿车正在下客,经检查,驾驶员周某驾驶该车从建国路某餐厅到火车站,车上载有一名男乘客。“我是滴滴打车软件叫的车,车费是6.7元,已经通过微信支付给驾驶员了。”该乘客表示。在接受检查时,检查人员还发现,该车驾驶员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照《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暂扣涉嫌违法营运车辆。依照《网络预约出租经营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违法行为将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上午9时40分左右,市运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嘉兴高铁南站巡查时,又发现一辆网约车正在非法营运,经检查,驾驶员董某驾驶该车从珠庵路府南花园(三区)西北侧到嘉兴高铁南站,车上有一名女乘客。乘客反映与该车驾驶员并不认识,是自己通过滴滴打车平台发布打车信息后,驾驶员通过电话取得的联系。该乘客表示,到达目的地后滴滴打车软件上显示的运费金额是20.53元,自己使用优惠券抵扣7元,剩余运费13.53元通过微信支付给驾驶员了。

  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车驾驶员同样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规决定暂扣涉嫌违法营运车辆,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规定,在我市要想从事网约车经营,网约车平台要取得经营许可,车辆要取得网约车运输证,人员要取得网约车驾驶证,三大条件缺一不可。非法营运的网约车,监管漏洞较多,市民的乘坐风险也较大。面对网约车乱象,乘客需要擦亮眼睛,注意辨别。我们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约车,还市民一个更安全的乘车环境。”市运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标签: 乘客;驾驶员;执法人员;营运车辆;空姐;南站;运费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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