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作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的嘉善县出台了《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到2022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以及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去年10月16日,嘉善与温州市、绍兴市、义乌市一起,被列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按照要求,2018年到2022年,嘉善县新增加的商品住房中,租赁住房至少要占比10%。
成为试点城市后的4个多月时间里,嘉善县住建局委托浙江工商大学调研组,摸清了县域范围内住房租赁市场供需两端的基本情况。同时,一份结合嘉善实际的《嘉善县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应运而生。
嘉善县住建局房管处主任许东告诉记者,《方案》涵盖城乡,主要内容是“编制一个规划、成立一个机构、扶持一个龙头、建设一个项目、制定一个办法、完善一个体系、建立一个平台和打造3个特色点”。“《方案》解决了一部分买不起房,又急需住房,并且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群体的居住问题。”
“买房”才是家的观念之所以根深蒂固,源头往往来源于“租”、“售”所获得的权益不平等。
据悉,嘉善是全国唯一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常住人口与外来人口比例接近1∶1,住房租赁市场需求庞大。此次,出台的《方案》中提出了出台一个明确承租人享有社会公共服务权利的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建立一个住房租赁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