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家庭对房子各区域都有明显的布局分工,其实一座城市也需要合理划定各功能区、设置红线,使需要保护的得到严格保护。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嘉兴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审议稿)已获省发改委和环保厅通过,待国务院核准通过后即可严格实施。
生态红线是生态保护的底线和生命线
据介绍,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包括我省在内的长江经济带沿海各省(直辖市)务必于2017年年底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事实上,早在2015年,我省各市、县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在编制环境功能区划过程中已经划定了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过,由于2015年试行版指南与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新印发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在生态功能评估方法、管控要求、划定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差异,因此省环保厅于2017年6月正式部署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要求全省各市、县重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新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以已编制的环境功能区划中的自然生态红线区为基础,遵照面积不减少、人文景观和建设用地可调出红线等原则,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为此,市环保局于2017年6月底迅速启动嘉兴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经多次修改调整,最终形成了《嘉兴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审议稿)。
市环保局规划财务处高梅介绍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红线内必须严格保护,红线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市区划定7个生态保护红线 据悉,嘉兴市区此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原嘉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基本保持一致。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个,以行政区划为单元分类,其中水源涵养类红线4个,分别为南湖区南郊河贯泾港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南湖区石臼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秀洲区南郊河贯泾港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秀洲区石臼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7.42平方公里。生物多样性维护类红线2个,分别为南湖区湘家荡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秀洲区北部湖荡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43平方公里。风景资源保护类红线1个,为南湖区南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11平方公里。以上7个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38.9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95%。
记者注意到,在这7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实行严格管控。如在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内,管控措施就明确指出,要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保护和管控;禁止一切工业项目进入,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或搬迁;禁止畜禽养殖和投饵式水产养殖;禁止建设其他不符合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现有的应限期改正或关闭。
另外正面清单也显示比较清楚。如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准入的是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入的是植树造林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生态(有机)农业(种植业和渔业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项目,不对水源造成影响的农居点改造项目,交通、水利、通信等不影响水源水质的基础设施项目,其他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