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了,又到了放假休息与家人团圆的时候了,但也有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需要放弃休假、坚守岗位。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来电咨询,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春节的假是否能调休?
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18年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因此,春节放假7天,其中法定节假日仅为三天,即2月16、17、18日。
那么,春节假期中这3天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到底是多少?根据《劳动法》第44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应获得4倍工资。其中,一份为员工当日正常应得工资(法定节假日为计薪日),另外三份为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即按照“3+1”计算发放。
春节放假7天能否调休?根据《劳动法》第40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的规定,此条款明确“应当”,也即“必须”,因此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法定节假日不能调休,而根据《劳动法》第44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规定,休息日是在不能调休的前提下才需支付双倍工资报酬。因此,2018年春节放假2月16、17、18日三天为法定节假日,是不能调休的,而2月15日、19日、20日、21日属休息日,是可以进行调休的。
据介绍,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A)=月工资收入÷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B)=月工资收入÷21.75×200%。因此,春节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对休息日不安排调休,长假7天则所得加班工资为:3A+4B。
春节期间,职工全部加班并且用人单位对休息日不调休,最低能得多少加班工资?按目前我市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标准计算,该职工最低加班工资为:3(1800÷21.75×300%)+4(1800÷21.75×200%)=14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