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湖法院一申请执行人郭某在儿子的陪同下,特意来到该院赠送锦旗,感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为其追回人身损害赔偿款14万余元。“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父亲这案子全靠你们一直记挂着。”郭某的儿子面对执行干警,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源于2003年6月4日。当天,交通肇事人姜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与郭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七级、十级伤残及两车损坏的严重交通事故。经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姜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后郭某一纸诉状将姜某告至平湖法院,要求姜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金。平湖法院经审理,于2005年11月27日判决姜某需向郭某支付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盼不来姜某的赔偿款,郭某于2006年2月13日向平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长达12年的执行过程中,可谓困难重重。起先执行干警不断向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姜某拒绝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一次,执行干警前往姜某家中了解情况时,得知姜某已与妻子离婚,并搬离原住所,换了工作。
虽然线索就此中断,但执行干警却没放弃任何有关姜某的消息,积极寻找姜某下落,终于在姜某原来居住地方的居委会得知,姜某已在一家五金厂重新找了份工作,随后找到姜某,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赔偿款。经郭某同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
本以为此案会就此了结,没想到姜某在履行了前几期付款后,又换了住所、工作,再一次人间蒸发……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年的动态关注,执行干警终于又查询到姜某再婚的信息,并根据信息中显示的住址,执行干警来到了姜某住所,但每次敲门总是无人。邻居反映,姜某每日早出晚归,白天无人在家。执行干警便联合公安,在姜某住所处蹲点暗访后,最终找到姜某本人,将其带回法院。
因姜某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姜某采取强制措施。姜某一听说自己要被司法拘留,立刻转变了态度,表示自己能够支付剩余款项。此案历经前后12年,终于在2017年12月29日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