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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欠薪要走合法途径维权 嘉兴法律援助中心助民工讨薪
2018-01-12 09:45:41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李 丹 通讯员 傅 珏 步碧毅

  “岁末年初是用人单位劳动报酬的集中兑付期,眼下,涉及讨薪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明显上升。”对此,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是法律援助机构的重要职责,同时也要对广大农民工发出提醒,讨薪一定要保持理性的态度,通过合法途径,不过激,不起哄,不盲从,不走极端。

  近日,马某喜等3名员工代表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窗口,询问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相关事宜。据工作人员了解,这是一起涉及31人工资报酬的集体讨薪案件:嘉兴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马某喜等31名员工工资共计222667元。受理时间与仲裁开庭时间仅隔两日,工作人员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向马某喜等人详细介绍了“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告知其权利义务及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办理时限,马某喜等人作为员工代表,需要在案件受理后及时向市援助中心递交31人的身份证信息、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及工资证明等材料,做好补齐工作,马某喜等代表表示将在收齐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补齐。两天后,劳动仲裁庭如期开庭,经过仲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31位申请人工资合计222667元。至此,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马某喜等人连声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尽心尽力帮助追讨欠薪。

  “讨薪维权时采用合法途径十分重要。”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疑问,可直接至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或致电12345政务热线咨询,针对不同情况,亦有相关的“法律支招”: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工作牌、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拖欠工资无异议,且出具欠薪字据、工资数额明确的,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也可持工资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拖欠数额有异议的情况下,双方关系为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签: 农民工;仲裁;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法律咨询;重要职责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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