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金华市医保局了解到,金华市出台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将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金华市此次将保障人群范围从省指导意见规定的城乡居民扩大至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覆盖全市500多万参保群众。
慢性病门诊范围统一执行省定病种范围,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和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报销范围是2019年金华十大民生实事之一。”金华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金华市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是对金华市普通门诊政策及规定病种政策的进一步补充完善,明显提高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往后金华市慢性病门诊保障水平不再分档设置。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为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三级和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0%。市内门诊慢性病医保指定药店报销比例为30%。签约或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5%,签约或选定山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10%。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指定药店的慢性病门诊报销额与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额累计计算,一个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报销)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参保人为3000元,三档参保人为1500元。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同一次就医时,慢性病门诊待遇与规定病种门诊待遇不同时享受。
此次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出台后,金华市参保群众可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配药、购药服务。参保人可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电子处方(通过信息系统流转)或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电子处方,到市内医保指定药店刷卡购药,并可按规定报销30%。市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门店,统一纳入医保指定药店范围。
据了解,目前全市范围内507家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已纳入指定药店范围,方便中老年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配药。其中,市本级91家,兰溪78家,东阳24家,义乌162家,永康16家,浦江68家,武义47家,磐安21家。
记者昨日从金华市医保局了解到,金华市出台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将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门诊保障范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金华市此次将保障人群范围从省指导意见规定的城乡居民扩大至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覆盖全市500多万参保群众。
慢性病门诊范围统一执行省定病种范围,分别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和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报销范围是2019年金华十大民生实事之一。”金华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金华市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是对金华市普通门诊政策及规定病种政策的进一步补充完善,明显提高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保障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往后金华市慢性病门诊保障水平不再分档设置。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为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三级和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30%。市内门诊慢性病医保指定药店报销比例为30%。签约或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5%,签约或选定山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10%。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指定药店的慢性病门诊报销额与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额累计计算,一个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报销)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参保人为3000元,三档参保人为1500元。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同一次就医时,慢性病门诊待遇与规定病种门诊待遇不同时享受。
此次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出台后,金华市参保群众可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配药、购药服务。参保人可凭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外配电子处方(通过信息系统流转)或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电子处方,到市内医保指定药店刷卡购药,并可按规定报销30%。市内医保定点的零售连锁药店门店,统一纳入医保指定药店范围。
据了解,目前全市范围内507家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已纳入指定药店范围,方便中老年慢性病患者就近购药配药。其中,市本级91家,兰溪78家,东阳24家,义乌162家,永康16家,浦江68家,武义47家,磐安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