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日前,金华市发布《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下称《规划》)。
据了解,“大气十条”实施以来,金华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打出“控煤、降尘、治气、管车、禁烟”等系列组合拳,治理和解决了一大批涉气环境突出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2年。截至2017年底,金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40%;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78%,较2013年增加21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78天,重度污染天数从21天降至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二氧化氮(NO2)浓度大幅下降,4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CO下降幅度排在全省第一。
尽管近年来金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是空气质量尚未全面达标,PM2.5下降的幅度逐年变窄,O3防治的拐点还未出现,与市民对优质空气质量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经过多轮整治,重点污染源已没有大幅减排的空间,需要向城乡面源等更多领域进一步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2022年,金华市PM2.5、O3、PM10、SO2、NO2、CO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其中,PM2.5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O3浓度达到160微克/立方米以下。
《规划》依据空气质量目标和达标期限,将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形成阶段目标:2018—2020年为第一阶段,PM2.5、PM10、SO2、NO2、CO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O3浓度达到拐点;2021—2022年为第二阶段,PM2.5、O3、PM10、SO2、NO2、CO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规划》同时公布了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优化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业废气提标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及烟尘污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7个大类重点工程34个重点项目。
为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日前,金华市发布《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下称《规划》)。
据了解,“大气十条”实施以来,金华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打出“控煤、降尘、治气、管车、禁烟”等系列组合拳,治理和解决了一大批涉气环境突出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2年。截至2017年底,金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40%;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78%,较2013年增加21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78天,重度污染天数从21天降至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二氧化氮(NO2)浓度大幅下降,4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CO下降幅度排在全省第一。
尽管近年来金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是空气质量尚未全面达标,PM2.5下降的幅度逐年变窄,O3防治的拐点还未出现,与市民对优质空气质量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经过多轮整治,重点污染源已没有大幅减排的空间,需要向城乡面源等更多领域进一步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为基本出发点,到2022年,金华市PM2.5、O3、PM10、SO2、NO2、CO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其中,PM2.5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O3浓度达到160微克/立方米以下。
《规划》依据空气质量目标和达标期限,将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按时间节点进行分解,形成阶段目标:2018—2020年为第一阶段,PM2.5、PM10、SO2、NO2、CO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O3浓度达到拐点;2021—2022年为第二阶段,PM2.5、O3、PM10、SO2、NO2、CO全面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
《规划》同时公布了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优化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业废气提标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城市扬尘及烟尘污染整治、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7个大类重点工程34个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