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
义乌数字化执法试点获省政府肯定
2019-05-13 10:17:13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楼明月 傅军杰

  4月30日,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在义乌召开,全省各市及试点县(市、区)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参会,这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为何要建设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义乌作为该平台全省唯一综合性试点城市,已取得哪些成绩?

  义乌是全省唯一综合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去年8月,我省开始建设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是我省各部门实施执法监管的总平台,也是我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该监管平台着力解决当前执法监管整体性协同性不够、标准性规范性不够、精准性预见性不够的问题,重点建设执法监管、监测预警、决策支持三大业务系统,实现执法监管规范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属于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体系中统筹建设的通用业务应用系统。“四横”分别是全面覆盖政府职能的数字化业务应用体系,全省共建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三纵”分别是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以“政务一朵云、数据一中心、全省一张网、监管一平台”为总格局,与其他通用业务应用系统、省级部门自建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形成标准、数据、检查、管制、预警、公示、信用、分析、事务等9类全方位的业务协同关系,配套完善可知、可查、可见的业务协同清单。

  据悉,我省的先行探索得到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将于6月底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对接,成为国家系统的省级平台。

  浙政钉掌上执法是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移动端。作为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省唯一综合性试点城市,义乌以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为主线、“一网通管”理念为指引,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统筹推进监管事项梳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功能优化、培训推广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

  义乌试点工作获省领导肯定

  4月15日,义乌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27个执法部门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一线执法人员账号全开通、现场执法活动全应用,平均每个工作日执法检查2000余户次,政府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经验。

  据了解,这27个执法部门分别为义乌市民宗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统计局、行政执法局、消防支队、税务局、气象局等。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将执法全过程聚集在指尖,具备五大功能亮点。一是信息共享共用。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义乌通过归集27个部门、236项、1300余万条各类信息,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二是对象分类管理。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设置了244个监管标签,对监管对象按照行业、领域、风险等标注监管属性,同时具备主体位置定位、地图导航等功能,为实施分类管理、精准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现场执法检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通过整合各类检查事项,设置了608张标准化检查表单。执法人员接收检查任务后,对照表单进行逐一检查,通过图片上传、电子签名、执法文书蓝牙打印等,实现对标检查、规范留痕。四是风险预警提醒。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对经营异常、严重失信、许可到期超期等情况自动进行预警提醒,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预见性。五是监管效能展示。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可以按部门、按人员、按任务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各项检查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实现执法全透明。

  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上,义乌的试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已在全省11个县(市、区)进行扩面试点,6月底前将完成全省推广应用。

  打通大数据应用“最后一公里”

  去年4月,义乌政府服务平台——“义网通办”PC端和手机APP端先后上线运行,累计上线1407个和361个事项,实现“零材料提交”事项128项,“零字段填写”事项72项,平台总办件量达423万件,网上办结实现率达83%,成为网办事项省内最多、群众提交材料省内最少、网办量省内最大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义乌简政放权工作成效显著。

  建设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正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放”向“管”和“服”推进的重要举措。

  “放管服”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在政府监管体系方面,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前,义乌27个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相互独立,横向和纵向监管碎片化、部门化,监管盲区和多头监管并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后,27个部门独立监管变为1个数字中心统管,监管执法全程数字化,用信息化方式实现随机抽查、审管衔接、信用监管,再造监管流程。对政府而说,纵向覆盖市场主体从诞生到消亡的全生命周期,横向覆盖所有监管部门,可通过一个监管平台统一指挥,实现政府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完整性。

  在政府监管手段方面,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前,义乌各监管部门共有68套监管、审批系统,数据彼此孤立,互不联通。其中,19个监管部门没有移动执法监管系统,主要依靠手工记录台账等传统检查方式。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市场主体的通用代码,68套系统与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接,用一个手机APP,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库。

  在政府监管行为方面,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前,义乌各部门监管执法队伍超过2000人,由于学识背景不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也不同,存在监管标准不清晰、不同人员不同说法、不同时间不同标准等问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后,监管实现从“人”管到“标准”管,各部门应用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照标准化的检查表单开展检查,实现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与此同时,政府不仅可以监督各部门监管行为,还能够运用该系统数据进行分析,辅助政府决策。

  4月30日中午11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监管所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片区网格员楼佳明突然接到指派任务:对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于是,楼佳明立即带着手机和便捷式打印机前往指定的餐饮单位。

  “消毒记录登记不全,务必及时改正。”楼佳明首先来到一家火锅店,根据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上的任务表单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并把各项检查结果直接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共分为正常、缺项、异常三个选项。在火锅店责任人签字确认问题后,楼佳明当场就通过便捷式打印机打印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是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的重要工具。以往上门开展专项检查,需携带各种有关执法文书。现在,不仅我们执法人员得到‘减负’,企业主也更心服口服了。”楼佳明说。


标签:监管平台;执法;义乌;执法系统;浙江省;监管;试点工作;应用;试点城市;检查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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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
义乌数字化执法试点获省政府肯定
2019-05-13 10:17:13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楼明月 傅军杰

  4月30日,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在义乌召开,全省各市及试点县(市、区)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等100余人参会,这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建设。为何要建设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义乌作为该平台全省唯一综合性试点城市,已取得哪些成绩?

  义乌是全省唯一综合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去年8月,我省开始建设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是我省各部门实施执法监管的总平台,也是我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该监管平台着力解决当前执法监管整体性协同性不够、标准性规范性不够、精准性预见性不够的问题,重点建设执法监管、监测预警、决策支持三大业务系统,实现执法监管规范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属于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四横三纵”体系中统筹建设的通用业务应用系统。“四横”分别是全面覆盖政府职能的数字化业务应用体系,全省共建共享的应用支撑体系、数据资源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三纵”分别是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以“政务一朵云、数据一中心、全省一张网、监管一平台”为总格局,与其他通用业务应用系统、省级部门自建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形成标准、数据、检查、管制、预警、公示、信用、分析、事务等9类全方位的业务协同关系,配套完善可知、可查、可见的业务协同清单。

  据悉,我省的先行探索得到国务院的充分肯定。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将于6月底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对接,成为国家系统的省级平台。

  浙政钉掌上执法是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的移动端。作为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省唯一综合性试点城市,义乌以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为主线、“一网通管”理念为指引,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技术,统筹推进监管事项梳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功能优化、培训推广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

  义乌试点工作获省领导肯定

  4月15日,义乌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27个执法部门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一线执法人员账号全开通、现场执法活动全应用,平均每个工作日执法检查2000余户次,政府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经验。

  据了解,这27个执法部门分别为义乌市民宗局、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统计局、行政执法局、消防支队、税务局、气象局等。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将执法全过程聚集在指尖,具备五大功能亮点。一是信息共享共用。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义乌通过归集27个部门、236项、1300余万条各类信息,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二是对象分类管理。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设置了244个监管标签,对监管对象按照行业、领域、风险等标注监管属性,同时具备主体位置定位、地图导航等功能,为实施分类管理、精准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现场执法检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通过整合各类检查事项,设置了608张标准化检查表单。执法人员接收检查任务后,对照表单进行逐一检查,通过图片上传、电子签名、执法文书蓝牙打印等,实现对标检查、规范留痕。四是风险预警提醒。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对经营异常、严重失信、许可到期超期等情况自动进行预警提醒,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预见性。五是监管效能展示。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可以按部门、按人员、按任务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各项检查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实现执法全透明。

  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广部署会上,义乌的试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已在全省11个县(市、区)进行扩面试点,6月底前将完成全省推广应用。

  打通大数据应用“最后一公里”

  去年4月,义乌政府服务平台——“义网通办”PC端和手机APP端先后上线运行,累计上线1407个和361个事项,实现“零材料提交”事项128项,“零字段填写”事项72项,平台总办件量达423万件,网上办结实现率达83%,成为网办事项省内最多、群众提交材料省内最少、网办量省内最大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义乌简政放权工作成效显著。

  建设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正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放”向“管”和“服”推进的重要举措。

  “放管服”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在政府监管体系方面,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前,义乌27个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相互独立,横向和纵向监管碎片化、部门化,监管盲区和多头监管并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后,27个部门独立监管变为1个数字中心统管,监管执法全程数字化,用信息化方式实现随机抽查、审管衔接、信用监管,再造监管流程。对政府而说,纵向覆盖市场主体从诞生到消亡的全生命周期,横向覆盖所有监管部门,可通过一个监管平台统一指挥,实现政府对市场主体监管的完整性。

  在政府监管手段方面,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前,义乌各监管部门共有68套监管、审批系统,数据彼此孤立,互不联通。其中,19个监管部门没有移动执法监管系统,主要依靠手工记录台账等传统检查方式。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市场主体的通用代码,68套系统与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接,用一个手机APP,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库。

  在政府监管行为方面,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前,义乌各部门监管执法队伍超过2000人,由于学识背景不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也不同,存在监管标准不清晰、不同人员不同说法、不同时间不同标准等问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应用后,监管实现从“人”管到“标准”管,各部门应用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照标准化的检查表单开展检查,实现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与此同时,政府不仅可以监督各部门监管行为,还能够运用该系统数据进行分析,辅助政府决策。

  4月30日中午11时,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监管所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片区网格员楼佳明突然接到指派任务:对义乌之心城市生活广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于是,楼佳明立即带着手机和便捷式打印机前往指定的餐饮单位。

  “消毒记录登记不全,务必及时改正。”楼佳明首先来到一家火锅店,根据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上的任务表单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并把各项检查结果直接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共分为正常、缺项、异常三个选项。在火锅店责任人签字确认问题后,楼佳明当场就通过便捷式打印机打印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是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的重要工具。以往上门开展专项检查,需携带各种有关执法文书。现在,不仅我们执法人员得到‘减负’,企业主也更心服口服了。”楼佳明说。


标签: 监管平台;执法;义乌;执法系统;浙江省;监管;试点工作;应用;试点城市;检查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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