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 可核查 宜节约 管长远
近日,兰溪印发《“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加快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短板,全面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为“两美”兰溪和大花园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要求,兰溪计划利用2个整治年的时间,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做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染全管控、水质全达标、晴天无排水。到2020年8月底,力争全市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22年,高水平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为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兰溪将重点抓好查、建、改、管四个环节:
按照“清”的要求,排查创建底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建成区内各区块污水设施配套情况、所有单位排污纳管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做到“七个查清”,即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污水管网建设配套、各类污染源排水纳管、农村污水终端运行维护、排污(水)口整治、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情况。
按照“够”的定位,建设污水设施。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三年行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城乡全覆盖,加快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厂)未匹配、部分设施(厂)超负荷运行等突出问题,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有设施(厂)处理,做到 “应收尽收”,重点配足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治理设施。
按照“好”的标准,整改纳管问题。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实现“应分尽分、应截必截”。重点抓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园区雨污分流改造、“散乱污”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管网修复改造等四个环节。
按照“用”的目标,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痕迹管理,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都要有据可依,有迹可查,确保常治常管不反复,重点对工程建设、日常养护、排水行为和管理体制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全覆盖 可核查 宜节约 管长远
近日,兰溪印发《“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加快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短板,全面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为“两美”兰溪和大花园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整体推进”要求,兰溪计划利用2个整治年的时间,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做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染全管控、水质全达标、晴天无排水。到2020年8月底,力争全市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22年,高水平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为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兰溪将重点抓好查、建、改、管四个环节:
按照“清”的要求,排查创建底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建成区内各区块污水设施配套情况、所有单位排污纳管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块,做到无遗漏、无盲点,做到“七个查清”,即全面查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厂)运行维护、污水管网建设配套、各类污染源排水纳管、农村污水终端运行维护、排污(水)口整治、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情况。
按照“够”的定位,建设污水设施。实施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三年行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污水处理、管网配套城乡全覆盖,加快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厂)未匹配、部分设施(厂)超负荷运行等突出问题,确保每个区块污水都有管收集、有设施(厂)处理,做到 “应收尽收”,重点配足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治理设施。
按照“好”的标准,整改纳管问题。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实现“应分尽分、应截必截”。重点抓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园区雨污分流改造、“散乱污”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管网修复改造等四个环节。
按照“用”的目标,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已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等机制,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痕迹管理,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都要有据可依,有迹可查,确保常治常管不反复,重点对工程建设、日常养护、排水行为和管理体制四个方面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