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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违者将被处罚并记入信用系统
2019-01-17 10:19:07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徐朝晖

  垃圾分类不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而是要实打实、动真格了!记者昨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2019年2月9日起,金华市区城区生活垃圾从投放、收集、运输、处置4个环节,将按规定实行强制分类,违反要求的个人和单位将被行政行罚,并记入环境信用信息系统。

  2015年以来,金华市区城区就开始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各单位、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基本上配备了分类投放的垃圾桶。“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由于缺乏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实际成效有待提高。”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顺炎说,我市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美丽金华、健康金华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强制分类,严格执行,违者必罚。

  2017年国务院已要求重点城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金华市区强制分类紧随其后分“三步走”。2018年市区城区所有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和重点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此基础上,2019年市区城区所有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重点企业(宾馆、饭店、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以后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从自愿到强制

  垃圾分类无盲区

  最新印发的《金华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强制分类的垃圾包括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其中,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血压计)、过期药品、日用化妆品(染发剂)、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是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果超市的有机垃圾;居民日常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过期食品、蛋壳、畜禽内脏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主要为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可回用的大件垃圾等。受污染和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生活用品,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列入其他垃圾。

  纳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必须按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配置分类投放容器。如办公室、教室等公共环境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同时设一处以上有害垃圾集中投放点。居住小区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类,同时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各一处以上。鼓励单位和居民小区对可回收物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低价值物品(玻璃、织物等)等进行细分收集,其中可回收物自行出售或集中投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

  “从自愿分类到强制分类,最终是为了更全面、更彻底地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变废为宝。”刘顺炎介绍,在分类投放、收集的基础上,生活垃圾将分门别类进行科学处置。其中,有害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公司处理。餐厨垃圾进入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提炼工业油品和沼气。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兜底回收,或由大件生活垃圾处置中心破碎再利用。其他垃圾则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

  在强制分类的同时,市区还将开展过度包装、洁净农产品进城等专项整治,重点对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快递业等过度包装采取必要限制措施,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弃物的产生,从源头实施生活垃圾减量。

  从监管到处罚

  垃圾分类动真格

  为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真正落地,金华市区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市、区(管委会)、街道(镇、乡)、社区(村)和单位(小区)分级管理体系。已纳入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小区,分类收集设施由属地街道(镇、乡)负责配置和维护;未申报纳入的,分类收集设施由属地街道(镇、乡)负责指导,业主自行采购配置,已经配置的分类设施从下一年度起纳入街道(镇、乡)维护和更新范围。

  2018年以来我市以“高标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建模式,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完成18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任务,高质量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在强制分类推进过程中,我市将充分发挥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引领作用,引入小黄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等有效做法,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中涌现的“党建+垃圾分类”“红黑榜”“房长制”“一村一委员”等先进经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水平。

  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离不开全社会广泛参与。实施方案提出,要将办公室、学校和其他单位后勤人员,居民小区住宅楼道长等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立基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格。每个街道(镇、乡)配备一名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引导、指导属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强化考核考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合格小区、学校和单位的创建,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出现四种情形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一是对未分类投放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未履行分类管理职责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对分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四是对不按规定分类处置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从柔性管理到刚性约束,是市区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后出现的一个重大变化。”刘顺炎表示,对单位和个人被行政处罚的行为,还将提交市信息信用中心,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金华市;城区;收集;垃圾;有害垃圾;回收;罚款
编辑: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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