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某是杭州市富阳区人,与富阳某电镀厂存在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未履行富阳法院生效裁定。4月14日,方某某入驻永康市某宾馆时被布控抓获,永康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送入永康市拘留所执行。
方某某入所后,该所民警第一时间找其谈话,掌握了其在永康的工作生活状况和家庭状况后,有针对性地对其疏导教育、分析利弊,使其提高认识,意识到后果,表示愿意和解。
4月17日中午,永康市拘留所和富阳区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永康法院线上对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由被执行人方某某当日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富阳某电镀厂25万元的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结案过程中的“执行和解协议”“纠纷登记”“纠纷受理”“纠纷调解”“司法确认”等环节都通过线上操作,方某某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工作效率之高,受到双方当事人称赞。
据了解,近日,永康市拘留所首开全省公安监管先河,安装接入“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已开通的“远程提讯”、法院派员入驻机制无缝接驳,构建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矛盾化解体系。这一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当事人跑动的次数。
近年来,永康市拘留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理念,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2017年浙江法院、公安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现场会暨十佳案例颁奖仪式在该所成功召开为动力,拓展、整合资源并优化资源,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作用,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与水平,全力维护永康经济社会秩序,护航永康新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