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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新家”亮相获点赞 义乌规范共享单车为文明出行“让路”
2018-03-19 09:09:44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黄贲 通讯员 虞薇

  近日,不少义乌市民发现,人行道上多了一些“蓝框”,原来这是新的非机动车停车点。

  为了解决共享单车乱停放、乱堆积等问题,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拓展城市单车停放空间、划定城区自行车禁停区为切入点,以“他律”促进“自律”,为义乌文明出行助力。

  “蓝色新家”亮相获点赞

  新画的蓝框由蓝色边框、蓝色自行车标识组成,目前在义乌城区的一些主干道人行道上,新增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已完成施画。不少市民现场点赞:以后单车停放有了“正确姿势”,这蓝色地框也是城市的“文明之框。”

  接下来,主城区20余条主次道路将完成首批统一划定。“我们通过现场调查、市民征集等方式,完成首批城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排摸工作,预计将首批施划非机动车停车蓝线1万余米,共计停车点500余处,可供停放非机动车超万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治理“单车围城”乱象需要疏堵结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必要的一步,通过拓展城市单车空间,为共享单车安置“新家”,也为文明出行找到“落脚点”。

  规范停车点的设置为后续有序管理提供支持,看到工作人员在施画车位,有市民发出疑问:店门口能不能施画泊位?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义乌市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在人行道设置自行车停放区,应保证2米以上的行人通行带宽度(重要商业街行人通行带宽度不得小于4米),同时不得占用(占压)路口人行带、人行横道、公共(电)汽车停靠站(亭)、人行道上划设的既有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盲道、绿道、消防通道、市政管线检查井、箱(井)盖、绿化树池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空间或影响上述设施的正常使用。如果市民朋友有发现合适的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推荐点,可以向执法部门提出申请。

  义乌城区这些区域禁停

  现场排摸中发现,义乌城区的一些窗口地带并不适合设置停车点,乱停放的共享单车不仅让市容“很受伤”,也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对单车后续整理带来挑战。近日,义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及单车企业代表召开城区自行车停放区设置规划讨论会,经各方研讨,明确了城区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包括城市主要公园、绿地,例如绣湖公园、市民广场、福田公园、江滨绿廊(阳光大道—环城南路)、幸福湖公园、大通路(幸福湖公园一侧)。此外,城区一些主干道、快速道路也列入禁停区范围,如国贸大道(南环城路—北环城路)、机场路(西城路—高速口)、商城大道(西城路—北站大道)、阳光大道、环城路沿线。

  禁停区如何实现禁停管理?该负责人表示,除了加强宣传劝导、违规处罚外,单车企业还将通过技术手段、经济制裁、信用扣分等方式加以干预,以此引导骑行用户规范停车。目前,绣湖广场周边区块正在进行试点工作,多举措提升共享单车智慧治理水平。 “希望市民能养成规范出行的意识与习惯,在享受单车便利的同时,找准蓝色停车位停放车辆。”接下来,执法局将通过加强部门联合查处、推进信用积分约束等方式,多举措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绿色出行体系,让绿色出行的文明理念在义乌大地上蔚然成风,让共享单车规范骑停成为义乌发展的一张新“名片”。


标签: 蓝色新家;单车;停车;义乌市;城区;义乌;人行道;自行车;共享;公园
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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