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文芳 通讯员 陈虹 张泽民)今年元旦,长兴县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规范》。据了解,这是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域最早出台的地方标准之一。自此,长兴县家庭签约医生有了工作指南及“金标准”,不仅能享受到医共体内部上级医生的技术指导,更能让签约服务工作均等化。
家庭医生被视为居民健康和医疗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据悉,长兴县在2016年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去年以来,共组建签约团队245个,累计完成签约22.45万人,签约率达到35.39%。全县15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构覆盖率100%。
“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细化的操作办法,所以各地签约服务的做法有差异,服务水准也参差不齐。”长兴县卫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让老百姓享受到更贴心的健康服务,长兴县在一年前发布《长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了大体框架,后经国家和省市有关专家论证后,制定出更多细致和量化的指标,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规范》,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该规范从就诊、双向转诊、出院回访、健康档案、慢性病随访等12个方面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统一标准,且标准并非仅局限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将长兴县整个医共体单位成员纳入其中。“就像是给了家庭医生一张工作清单,给了老百姓一份健康菜单和‘定盘星’,签约双方不仅达成了健康服务契约,同时明确了具体项目、标准和流程。”长兴县卫计部门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