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低效工业用地的处置力度,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市日前正式出台《工业项目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聚焦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项目进行重点整治。
土地是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要素,保证每一寸土地的科学合理使用意义重大。市经信委认为,从目前初步调查情况看,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是工业项目低效用地的具体表现,因此我市明确了低效用地的认定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期满,实际建设的总建筑面积比例超过1/3但不足7/10,或者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20亩(含)以上的,都属于用而未尽项目。”市经信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而未投特指那些合同期满后,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且强度超过25%但不足60%,或者厂房属于闲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投入生产的项目;亩均产出、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未达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产业投资协议约定标准的则属于投而未达标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市将以县区为单位,对处置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建设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摸调查,对经核实存在土地低效利用的企业按类型登记造册、分类汇总;经核实的“三未”土地项目由各县区或监管人下达《工业项目“三未”低效利用土地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企业,综合采取各种依法倒逼措施,促使企业加快投产、退地。
为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我市还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落实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联合复核验收制度。不符合投资强度、容积率的项目不予复核验收,必须进行限期整改、一年内进行补投,补投后达不到投资强度要求的项目不予发放不动产权证;因资金困难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参照闲置土地予以收回;拒不追加投资进行限期整改的企业将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按照《湖州市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