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费减负又有“大礼包”!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8月16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9月1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在今年4月1日每立方米下降0.29元的基础上,再下降0.20元,从每立方米3.66元下降为3.46元,下降幅度5.46%,预计每年可为终端用气企业减少用气支出约8460万元。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降低我市船运物流成本,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停止收取杭甬运河船舶过闸费及三堡船舶过闸费的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我市三堡船闸和杭甬运河新坝船闸两个船闸免收过闸费,据测算,每年可减轻船运公司、船户缴费负担约6800万元。
据市发改委统计,这两项清费减负措施落地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价费负担约1.53亿元。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19〕42号)精神,在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比如,1月1日起,经市政府同意,杭州市对涉企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清零;4月1日起,杭州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19分钱,降幅为3%,而7月1日起,杭州再次降低了杭州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5.29分钱,降幅7%。今年以来两次降低电价,平均降幅约10%,预计每年可减轻用电企业缴费负担约9亿元。
此外,杭州还陆续推出高速公路降费措施,1月1日起,杭州在省属及市、县(市)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浙江省货车非现金支付卡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85折;3月31日24时起,杭州调整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委托合并收费标准,取消对出杭浦高速公路杭州北收费站的非浙A牌照车辆加收的合并收费。以上降费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约0.7亿元。
在此基础上,一连串为实体经济带来利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的降费措施还在持续落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重点抓好各项降费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推进改革,深化清费减负政策研究,助力杭州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企业清费减负又有“大礼包”!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8月16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9月1日起,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在今年4月1日每立方米下降0.29元的基础上,再下降0.20元,从每立方米3.66元下降为3.46元,下降幅度5.46%,预计每年可为终端用气企业减少用气支出约8460万元。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降低我市船运物流成本,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停止收取杭甬运河船舶过闸费及三堡船舶过闸费的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我市三堡船闸和杭甬运河新坝船闸两个船闸免收过闸费,据测算,每年可减轻船运公司、船户缴费负担约6800万元。
据市发改委统计,这两项清费减负措施落地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价费负担约1.53亿元。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认真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企业稳增长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19〕42号)精神,在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比如,1月1日起,经市政府同意,杭州市对涉企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清零;4月1日起,杭州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19分钱,降幅为3%,而7月1日起,杭州再次降低了杭州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5.29分钱,降幅7%。今年以来两次降低电价,平均降幅约10%,预计每年可减轻用电企业缴费负担约9亿元。
此外,杭州还陆续推出高速公路降费措施,1月1日起,杭州在省属及市、县(市)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浙江省货车非现金支付卡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试行通行费85折;3月31日24时起,杭州调整高速公路连接线杭州石桥至大井公路委托合并收费标准,取消对出杭浦高速公路杭州北收费站的非浙A牌照车辆加收的合并收费。以上降费措施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约0.7亿元。
在此基础上,一连串为实体经济带来利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的降费措施还在持续落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发改委将重点抓好各项降费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推进改革,深化清费减负政策研究,助力杭州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