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杜玲玲 通讯员 颜新文)“村干部不为民谋福利,竟想着法子敲诈村民,行为太恶劣,必须从严从快处理。”2018年11月,龙泉市监委派出龙南乡监察办接到了下田村村委委员柳昔银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拘留的通知。
经查,柳昔银在2016年4月至8月期间,伙同村民金某某、周某某,以村民叶某某在龙南乡下田村做“旱地改水田”项目要用到其3人承包的农田为由,共向叶某某敲诈勒索61万元,个人获利10万余元。案件调查期间,龙南乡监察办提前介入,火速行动,责令柳昔银辞去下田村村委委员一职。
派出监察办公室,是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探索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的创新举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浙江针对新增监察对象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的实际,着力探索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3个试点省市之一,2018年7月底,浙江率先在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1360人、副主任1178人、监察员3986人,真正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消除盲区 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村(社区)一级非党员村干部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基层“微腐败”问题屡有发生。监察法出台后,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成为监察对象,从制度上消除了监督的盲区。
2018年7月,随着街道监察办公室的成立,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一起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信访件的办理有了新进展。“此前已查明,该街道新民股份经济合作社两名党员董事通过伪造公章领取失业保险金,是否还有其他非党员董事参与其中?”带着这样的疑问,新上任的富春街道监察办公室专职监察员蒋晓菁依法展开了调查。
不出所料,另一名非党员董事蒋先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也浮出水面。调查显示,蒋先珍用与两名党员董事相同的方式违规领取了失业保险金10624元。蒋先珍作为分管大社保工作的非党员董事,是这起骗取失业保险金案件的始作俑者。目前,蒋先珍被停职处分,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无独有偶,在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两名非党员城管人员也因对辖区内新增的几处违法建筑发现、处置不及时,被监察办公室采取监察谈话措施。而在以往,这些管理公共事务的非党员工作人员,一直处在监督的边缘地带,对他们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基层监察办公室的成立,有效消除了乡镇(街道)监督盲区,为监察监督全覆盖提供了机构保证。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任振鹤表示:“向镇街派出监察办公室,解决了监督向基层‘最后一公里’延伸的问题,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为推动乡镇监察办公室履职,浙江省纪委省监委还专门出台了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监察办公室的监察对象包括乡镇(街道)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经区县(市)监察委员会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在职责上,指导意见规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依法对乡镇(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授权,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行使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等。
触角延伸 打造群众身边“监督哨”
“村里的大事小事我们都能监督了!”从2018年8月起,桐庐县旧县街道旧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爱英,又多了一个身份——村级监察联络员。作为该县首批村级监察联络员,王爱英有些激动:“我们生活在基层,更了解基层,监督起来更接地气!”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针对村(社区)监察对象较多、乡镇(街道)监督力量较弱的现状,浙江多地开始着手探索在村级设立监督员等方式,将日常监督延伸到群众“触手可及”的地方。杭州各县(市、区)在设立监察办的同时,着手组建了一支村级监督联络员队伍。联络员由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从辖区村(社)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代表等人员中选聘1至3人担任。这些监察联络员作为基层一线的“廉情直报员”,承担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交办的工作,及时向监察办公室报告基层组织和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
王爱英告诉记者,最近她又接到了一项新任务,协助桐庐县纪委监委就乡村医生是否存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问题进行排查。
“这是首次邀请监察联络员协助纪委监委开展具体工作,利用他们身处基层、熟知情况的优势,可以更精准地发现问题。”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本次一共排查了3000余人次,发现问题线索近40条,停发存在问题的养老补助16人,‘揪问题’的效果非常明显。”
延伸监察触角,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才能真正把脉基层公权力运行现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成立以来,全省各地在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方面做了不少探索。
安吉县在村(社区)建立廉情工作站,通过列席村务会议、召开联席会议、参加村级工程和财务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将乡镇监察办公室监督端口移至最末梢;衢州市柯城区探索建立监察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摸排辖区内监察对象情况,进行动态化数据管理;宁波市江北区建立“每周舆情1小时”制度,每周监察办公室都会召集各职能部门开展舆情分析研判会,及早发现监察对象问题苗头。
发力较真 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我们有个信访件涉及农办、交通道路运输局等多个单位的调查取证,我们申请片区协作。”近日,在片区协作会上,松阳县三都乡监察办主任向县监委提出请求。随即,由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快速开展调查。在证据面前,该县上源村蔡某承认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承包本村集体工程,并主动退出承包工程。
这是松阳县乡镇监察办公室成立以来,首个以片区协作方式查处的案件,也是该县基层监察办公室发力较真、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缩影。为强化基层监察办履职能力,2018年7月,松阳县监委推出监察办公室片区协作制度,将19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联系1个片区,集中监察力量处理疑难信访件。目前,该县乡镇(街道)监察办已办理信访件15件,其中片区协作办理信访件5件。
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就应该动真碰硬。从去年11月中旬开始,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监察办公室就组织下属30个村的监察联络员紧锣密鼓地开展村务交叉检查。本次交叉检查为期一个月,监察办公室还将对交叉督查项目进行抽查式跟踪检查。
负责本次检查的於潜镇监察办公室主任鲍承成告诉记者,“熟人社会”是现在监察监督中普遍遇到的难题,在基层更为明显。由村级监察联络员组成“交叉督查”组,既能更有针对性地找问题,又可以避免因抹不开面子而导致走过场。
近半年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认真履职,在基层监督中动真格,有效整治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截至去年11月底,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共运用第一种形态3759人次,其中诫勉782人次、政务处分69人次,提出监察建议257条。
“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就是要把监察监督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整治,让基层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