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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绘图代替产品照片 电商法正式实施 海外代购急了
2019-01-03 09:02:10 来源: 杭州网 记者 王潇潇 林苑苑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以前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微商、代购们被纳入监管。今后微商、代购们做生意不能只在朋友圈里发发信息这么简单了,需要先进行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罚款。

  电商法还规定,必须依法纳税,偷税漏税将面临刑事责任。另外,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等统统不得销售。

  新法实施的头两天,快报记者发现,朋友圈的代购们变得小心翼翼,不如以前那么活跃了。有一部分选择铤而走险,照常做着生意。有代购打擦边球,化身“灵魂画手”,用手绘图替代产品照片。还有代购在朋友圈“官宣”不接受文字下单,只能语音沟通。

  朋友圈代购化身“灵魂画手” 律师:仍涉嫌违法

  这两天,不少代购在朋友圈里“秀”起了美术,用手绘图替代产品图,不过大多数是转载的。

  记者昨日联系到了“灵魂画手”本尊蕾蕾(化名)。蕾蕾是个韩国代购,每隔半个月就会飞一次韩国,做代购三年了。她表示,现在网上热传的画作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原创,自己不是艺术相关专业毕业的,“全靠天赋。其实我们这行有很多人才。”

  在她的朋友圈里,记者看到,去年12月31日之前的代购消息都很正常,从1月1日开始不“正经”了起来,产品信息以手绘图的形式出现,文字也相当隐晦,不再介绍某一款产品,只是语焉不详地进行描述。

  比如,一款LA MER的面霜,文案是:“王昭君说,告诉我,故乡的梅花开了吗?数九寒天里盛开能飘香的腊梅花,才珍贵,抹在脸上犹如花开。”

  露娜的洗脸仪文案,“露(鹿)晗的妹妹,那些皮肤好的小姐姐都在用这个”。兰芝隔离霜,则用了一首藏头诗:“兰花一般的优雅,芝麻开花,隔开两种颜色,离不开你们。”

  蕾蕾说,电商法刚开始实施,一切都是未知。“监管部门和平台都没有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开敏感词,打擦边球。”

  面对代购们“急中生智”的行为,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这些行为本质上还是涉嫌违规的。在监管日益加强和法治推进的过程中这是正常反应,而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细化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净化,这些现象会越来越少。

  朋友圈里的代购静悄悄

  有代购只敢用语音交流

  “听说现在为了避免被封号,尽量语音交流,你们要被我的声音迷得神魂颠倒了。”新年第一天,做了多年日本代购的杭州姑娘“小虾米”只在朋友圈发了这么一条信息。

  不仅是她,这两天,整个朋友圈里的代购们一反常态,都静悄悄的,都不用主动去屏蔽他们了,因为他们即便能“躲”过平台的监管,还要面临海关的层层严查。

  采访过程中,有不少代购对记者表示,“不敢开工,情况不对就会转行。”有些则表示,去年做完了职业生涯的最后一趟代购,已经把代购这门生意弃了。

  杭州的王小姐最近刚去了趟韩国,回程的飞机上,几乎一半的人是代购。过关的时候,大包小包的代购们被杭州海关盯上了,开箱检查。

  “一开始,他们辩解,买的东西都是自己用的,有些是给亲朋好友带的。结果海关要求查看微信,是不是代购,一清二楚,逃都逃不掉。”王小姐说。

  网传微信要封双方账号

  微信回复:假的!

  采访过程中,有不少代购对记者提到了“封号”两个字,他们说,1月1日电商法正式实施,有几个网传的监管细则在圈子里热传。

  代购“小虾米”说,很早之前就知道新的电商法要在今年实施,但具体怎么监管并没有具体细则,导致代购圈都在疯传各种真真假假的版本,传得最多的就是“微信、淘宝会通过产品图片和关键词识别交易,并封号。所以我们用画画代替产品图,‘神仙水’不敢叫‘神仙水’,改叫‘神仙喝的汤’。”

  无数版本的小道消息中,除了敏感字眼会导致双方封号的说法,还有消息称,如果被平台查证是代购,那么他的朋友圈会被限流和降权,意味着其所发的朋友圈信息只有一部分人能看到,而且是随机的。

  记者就此咨询阿里巴巴和微信相关部门,他们没有直接就“代购”信息的流言直接辟谣,而是强调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微信方面强调,“微信一贯尊重和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只要你不利用朋友圈进行违法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你肯定就不会有被封号的风险。”

  阿里巴巴强调,“作为平台运营商,阿里巴巴肯定会遵守新法律的要求。在知识产权方面,阿里巴巴已经制定了有效的投诉下架的机制。新法规中明确表示如果是恶意投诉将受到惩罚,这对整个行业的长期发展是有利的。”

  律师说法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

  “朋友圈代购化身灵魂画师”的推送刷屏了,代购们用各种手绘图片代替产品图、用暗语替换产品名,究其本质无非是从原来的朋友圈直接发布商品信息的方式,转变为“朋友圈获客+微信聊天确认成交”的模式,其行为的实质只是规避监管的技术手段而已(朋友圈的商品信息可能更容易被技术手段检测到)。但这样的行为,其网络销售的本质没有改变,销售者的电商经营者身份也没有改变,因此,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没有改变。

  即便这样的方式转变可以一时规避监测的技术手段,但须明白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现有的网络技术手段,分分钟可以绕开这种人为的“小障碍”。我们的微信是实名的,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后台都可以监测到,微信支付的流水和记录也随时可以被税务机构查验,所以归根结底,这样“自作聪明”的做法还是行不通的,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标签: 代购;朋友圈;微信;律师;监管;封号;阿里巴巴;商法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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