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6月21日,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10起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督促每一位被执行人都要敬畏法律,切莫以身试法。
今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浙江各级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切实提高执行威慑力。省高院统计显示,至6月15日,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152件182人,审结109件120人,受理案件数、审结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60%、31.33%。在审结的109件120人中,有9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人被拘役,9人被单处罚金。
记者注意到,10起典型案例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手段多样,有的宁愿坐牢也不赔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如“老赖”吴某身背5个执行案,跑到上海借别人的名义开公司,每月还信用卡上万元,实际掌控的银行卡累计存入200余万元;被司法拘留11次共计165日,却依然拒不执行、拒不申报财产。日前,宁波海曙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对于吴某这种奇葩行径,省高院刑一庭庭长陈光多表示:“别以为坐完牢就可以赖账!在被执行人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后,仍然不能免除生效裁判或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而且还须另外支付迟延履行滞纳金、强制执行费等费用。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将终身难逃法律制裁!”
“欠钱不还也会坐牢!” 越来越多的老赖从“花招百出”逃避执行转向自觉履行。此前,因被执行人冯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嘉兴秀洲法院曾两次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但其仍不思悔改,有财产却继续逃避执行。于是,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慑于强制措施的威力,冯某某在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主动向法院缴款,并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