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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 浙江全面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2018-11-11 09:16:12 来源: 新华社 屈凌燕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获悉,自11月10日起,“证照分离”改革在浙江省全面推广实施。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日前,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沈家门海景如家酒店要申请新开宾馆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由于房东在国外旅游,所需材料房产证没法寄过来。根据证照分离改革的办法,申请人签署了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房产证在一个月内递交,实现了当场受理,当天领证。

  据悉,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已把通过告知承诺的许可对象纳入监管范围,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明确了审批与监管的职责分工,从“严进宽管”真正走向“宽进严管”。

  浙江省自今年1月起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累计惠及7.8万余家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牵头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全省推广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有四大特点,明确了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类改革方式;在“涉企证照工商通办”统领下,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等改革,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通过信用监管、“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省“双告知”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标签: 证照分离;审批;承诺;分离;告知
编辑: 马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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